最近,理想汽车在长春航空展上翻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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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发布了一张宣传海报,把理想汽车系列、和歼-20、歼-10、空警-500等战机同框,还打上了《与国同梦·与家同行》的口号。
结果中航工业迅速发函,认定这是未经授权的侵权与虚假宣传,要求立刻下架并致歉。理想随后回应,称系地方销售公司与航展服务供应商合作项目,已下架并联系中航工业沟通。
事情本身并不复杂,就是理想这边把展会的“参与权”错当成了军机形象的“商用权”。
但问题在于,理想作为一家市值千亿、在港美两地上市的造车新势力,按理不该犯这种入门级的错误。
因为军机、军舰、军装等符号,属于高度敏感的国家IP。能授权的只有央企集团级单位,展会运营方、地方政府乃至活动承办公司,都没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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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广告和知识产权圈子里,是行业常识。
理想总部品牌和法务体系并不薄弱,如果理想的说法是真实的,这次让地方销售公司“单兵作战”,发布了未经审核的CG合成海报。我的推理是总部没立好规矩:一遇到敏感元素,地方团队得先报批,不能自己拍板。
结果,因为总部没卡这个口,地方分公司就自己上阵,就闯了祸。
另外一个可能是,问题出在航展服务商,他们自己也没弄明白,以为‘能用航展元素’等于能用军机形象。结果理想这边也听信了,还没拿到书面文件,就敢上线。
不过广告法规定责任在广告主身上,真出事也不能把锅甩给供应商,理想本就应该在一开始主动把授权链条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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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圈至今没人用过军工IP,不是没人想,有可能是根本拿不到。
真要第一个吃螃蟹,也别去问展会服务商,而是要直接对接央企集团的品牌中心,找到唯一能盖章的部门,拿到带红头的正式文件再动手。
否则,就很可能白花钱,还落得帮友商们送了个普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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