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审理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本月15日二度裁定柯文哲、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各以7000万、3000万元交保,台北地检署24日表示,虽然对于法院裁定是否落实仍有疑虑,但检方将聚焦于审判核心之法律主张及辩论,因此,尊重法院裁定,不提抗告,因此,柯、应2人确定交保。不过,北检强调,若在审判过程发现2人有违规情事,将促请北院重新羁押2人。民众党表示,北检声明处处充满恐吓意味,而内容称“透过媒体放话押人取供”等言论,无疑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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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表示,检方对于审理中的柯文哲等人涉京华城、政治献金等案,均秉持“依据证据、查明事实、勿枉勿纵”态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且审判期间基于“促进诉讼、发现真实”原则,检视被告羁押原因与必要性,因而在审判中3度针对具保裁定提抗告,均获高院支持发回更裁,证明检方抗告有理,于法有据。
北检强调,被告应否羁押由法院依法独立决定,此乃现代法治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但某政党及部分人士却不断透过媒体放话指摘“押人取供”、“欲将柯文哲押到死”,均属恶意曲解,带风向制造对立纷争,意图影响司法审判。
北检指出,北院审判中4次羁押及4次具保停押裁定,均认柯、应涉犯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及相当理由认定2人有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均具有羁押原因。
检方审酌本次北院裁定已就高院发回意旨指摘事项逐一说明,并就“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之命遵守事项,予以补充界定,防止被告与尚待交互诘问之证人(经统计有21人),或起诉书证据清单所载之证人(含被告计155人,其中与民众党党工有关之证人计有33人)进行勾串。
北检强调,检察官在未来审判程序中,仍将持续检视被告有无违反法院谕知应遵守事项之行为,一旦发现具体事证,将促请法院重新审酌被告羁押之必要性,以维护司法公正与人民信赖,并确保刑罚权之行使。
民众党指出,北检决定不提抗告,固然自打脸前次所提的抗告毫无正当性,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加诸当事人不必要负担,且声明甚至欲以羁押手段来箝制当事人行动,处处充满恐吓意味,吁请北检落实“促进诉讼、发现真实”原则,切勿说一套做一套,践踏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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