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老龄工作司、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发布关于防范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的提示,具体内容来和民民看看吧~
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为防止群众利益受损,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开展“银龄行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2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3
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报案。
来源:杭州民政
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杨欢
一审:缪军;二审:官卿梓;三审:李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