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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朝鲜也开始运营自媒体账号,表面上是为了展示正面形象、改善国际观感,但背后却暗藏玄机。鲜为人知的是,这些看似开放的信号,竟成了吸引外资入局的“软广告”。早在2020年之前,大批中国商人怀揣资金涌入朝鲜,满心期待抢占市场先机,结果绝大多数人都是满怀希望而来,灰头土脸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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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东一位从事海产生意的老板为例。他最初与朝鲜某会社建立合作关系,从当地进口帝王蟹和贝类销往中国市场。初期合作非常顺畅——朝鲜方面供货稳定,品质上乘,从未出现短斤缺两或掺假行为,久而久之,中方对其产生了高度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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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朝方抛出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合作提议:愿意将一处沿海小港口长期租赁给他使用,条件是出资建设配套冷库设施。这位老板经过测算认为,若能获得20年租期,项目回报极为可观;况且冷链本就是行业刚需,对方要求合情合理,于是毫不犹豫投入资金启动工程建设。
然而就在冷库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局势急转直下。朝鲜会社突然通知称,市政府下发内部文件,明令禁止将港口资源出租给中国公民。老板当场震惊,试图协商解决,但对方态度坚决,并补充道:“冷库你可以留下,我们不收。”面对既成事实,他只能接受资产闲置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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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措手不及的是两年之后,朝方突然寄来一叠费用清单,涵盖土地租金、管理费、水电支出等多项名目,总额竟远超冷库本身价值。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么全额支付,要么用冷库抵债。老板多方奔走,求助中国驻朝机构,走访各级管理部门,耗时数月身心俱疲,最终仍无果而终,只能无奈认亏退出。
如果说这位山东老板是因过度信任落入圈套,那么另一位投资者则是被所谓的“战略机遇”所迷惑。他在国内听闻朝鲜某会社掌控大片优质林地,木材笔直粗壮,具备极高商业价值,但由于缺乏加工能力,急需外部资本共建木材加工厂,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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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洽谈过程十分顺利,很快签署合作协议:中方负责投资建厂,厂房所有权归属朝方,使用权归中方所有;朝方承诺每年按约定数量供应原木,且五年内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同类资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波动调整。该老板行动迅速,仅用五个月便建成占地五十亩的彩钢结构厂房,设备调试完毕,只待原料进场即可投产。
可接下来的情况却令人绝望——等待两个多月毫无动静,再催促半年依旧不见一根木材运达。他频繁联系朝方代表未果,转而托关系找门路,跑遍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方案,但始终石沉大海。最终只得含恨撤回国内,前期投入的资金全部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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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位属于被动受损者,第三位大连籍船长则完全不同,堪称逆境突围的典范人物,也是极少数成功带走资产撤离的案例。他原本拥有两艘远洋捕捞船,因在国内遭遇行政问题无法正常出海作业。船只不仅是生产工具,更是全家生计来源,既不愿低价变卖,又苦于无处施展,正陷入困境时,有人介绍其参与朝鲜海域合作项目。
合作模式听起来逻辑清晰:朝方提供合法作业海域,中方提供船舶及人员,收益扣除成本后四六分成,朝方占六成,中方得四成。船长评估后认为可行,随即带领十余名船员驾驶船只前往指定区域开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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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料刚抵达目的地就遭遇变故——朝方会社声称根据国家法规,中国籍船员不得直接在朝鲜管辖水域进行捕捞活动,必须先培训朝鲜本地人员掌握操作技能,之后由朝方船员出海作业,中方仅能在岸上接收渔获物。迫于形势压力,船长只能妥协同意。
然而此后每次出海归来,渔获量都少得可怜,连燃油成本都无法覆盖。这位在海上打拼三十年的老船长立刻察觉异常:这绝非技术问题,极有可能是朝方私自将渔货转移至其他港口销售。他愤怒提出交涉与申诉,却被朝方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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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连续两天前往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期间,某个深夜,他带着全体船员悄然离开驻地,两艘渔船同时消失不见。次日清晨,朝鲜会社联合保卫部、安全部人员集体出动,先是冲到其住所搜查,未果后又直扑翻译住所。
那位担任沟通桥梁的朝鲜族中国籍翻译刚起床开门,面对全副武装的大批人员几乎吓瘫。所幸他任职时间短,仅有十余天工作记录,多名证人可证明其未参与核心事务,经两天调查后获释。事后他回忆称,船长在出逃前几天曾额外支付数千元现金,托他回国代购中华香烟和生活物资。直到此刻才恍然大悟:那是提前结清的酬劳,一场精心策划的脱身计划早已悄然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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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上述三人只是众多失败案例中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投资人折戟沉沙:有人瞄准矿产资源,兴致勃勃将重型开采设备运入朝鲜,结果发现真正被觊觎的不是矿藏,而是自己的机械设备,最终矿没挖成,设备也被扣留。
也有房地产商试图在当地开发住宅项目,面向本地居民销售,却连最基本的审批流程都无法理清。更有制造业投资者判断朝鲜轻工业严重依赖进口,在当地设厂必然有利可图,结果纷纷被现实狠狠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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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的商业逻辑看似严密,皆基于资源禀赋与市场需求做出决策。但他们忽略了一个根本前提:朝鲜运行着一套独立且封闭的治理体系,市场经济规则在这里难以适用,契约精神薄弱,政策变动频繁,外企权益缺乏有效保障。
辽宁西洋集团便是典型例证。2007年至2011年间,该公司累计投入2.4亿元人民币,在朝鲜建成现代化采矿场及年产50万吨铁精粉的选矿厂,董事长周福仁曾乐观预计年利润可达15亿元。但2011年9月,朝方单方面提出16项违背原合同条款的新要求,包括强制实行同工同酬、追缴各类税费等,谈判破裂后直接终止合作,强行驱逐全部中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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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如此多企业接连受挫?关键在于朝鲜存在大量难以预见的“隐性成本”,这些都不是账面上能体现的风险。首先是成本误判——许多人误以为当地人力与土地价格低廉,实则综合运营成本极高。电力供应常年不稳定,企业需自备发电机,仅柴油采购一项就构成沉重负担。
通信条件同样恶劣,国际通话与网络服务费用高昂到令人咋舌,日常联络国内都要反复权衡开支。此外,联合国第2371号决议实施后,多项工业设备被列入禁运清单,无法合法入境。部分急于开工的企业选择贿赂通关,实则埋下巨大法律隐患,随时可能面临追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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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棘手的是复杂的人际生态。朝鲜各级行政单位财政紧张,对外资企业普遍视作“提款机”,各种名义的摊派费用层出不穷,层层加码如同秋风扫落叶,外来投资者根本无力招架。语言服务环节也充满陷阱:本地翻译往往倾向维护本国利益,有意无意误导外商;而精通朝鲜语的中国翻译虽语言通顺,却常因不了解体制运作而造成误判,间接导致重大损失。
因此,赴朝投资绝不能凭热情冲动行事,必须深入理解当地的制度逻辑,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那些表面光鲜的商机背后,往往布满看不见的深坑。激情与胆识固然重要,但资本运作终究不是赌博。尤其在规则迥异的海外市场,汲取过往教训比追逐风口更为关键。毕竟创业维艰,切莫到最后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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