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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过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分批解除“五停”措施的通告》的要求,自9月25日起,全市在建工地有序恢复施工。
通知称,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台风过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同时督促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细致地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复工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台风过后的复工检查,建设单位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牵头动员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做好全市在建工程复工及安全排查工作,坚决做到“安全排查不过关,工程项目不复工”,确保台风过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
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蚊媒防控工作,立即组织人员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对工地范围内及围墙周边各类散落建筑材料、垃圾和积水开展清理工作,并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进行全面整治消杀工作,坚决守牢虫媒传染病防控防线。
通知还称,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禁以赶工期为由盲目复工;须严格落实复工前安全排查工作责任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排查工作,排查完成后,需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并符合三防应急响应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工程项目方可复工。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的复工检查工作,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灾害险情项目的复工检查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抽查。该局将组织开展台风过后复工检查的专项督查,一旦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或不按此通知要求执行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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