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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检察日报》刊发
自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后,近一年时间里,各地检察机关就如何回归高质效办案交出了各有特色的管理答卷。我院是福州检察机关中的传统办案大院,地处城乡接合部,面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现状,我院因地制宜,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强化业务管理,小调整促进大提升。我院坚持季度分析研判与专题分析研判机制并行,前者重点关注办案中存在的苗头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后者重点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和检察重点工作、办案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提供决策参考。同时,我院积极构建“AI检察官”函数,立足案卡填录选项的底层关联逻辑,以“AI检察官”为技术载体,借助DeepSeek开发数据核查代码,构建核查函数体系,实现案件数据“一键核查”。今年4月以来,我院已累计对5096条案卡信息开展智能核查,数据核查效率提升10倍以上,准确率达100%,使数据核查完成了从“人海战术”向“秒级智审”的跨越。目前,该方法已被福州市检察院采纳并在全市推广。
强化案件管理,小创新促成大效益。我院首创“侦协智汇”嵌入平台,将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模块嵌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与公安机关会签《执法监测管理服务平台侦查活动监督模块工作规范》,借助数字技术实时获取侦查活动数据信息,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问题进行预警、监督,强化源头治理。该模块运行3个月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轻微违法情形同比减少188件,下降了81.4%,可谓成效显著。
强化质量管理,小杠杆撬动大能量。我院重新划分办案职权,将职务犯罪案件调整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调整为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使案多人少矛盾得以缓解,检察官监督办案的积极性被广泛调动起来。为压实第一责任,我院探索“4+3+2”机制,即立足“新规学习、实务研讨、案例练赛、正面通报”四个维度,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质效管控、案例培育、个案及类案评估这三项功能,进一步压实办案部门与检察官的自我管理责任。该模式实行以来,我院“两项监督”工作从一季度相对落后到二季度迅速回升,上半年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均排名全市第一。为做实“每案必检”,我们要求办案部门统筹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案件管理部门从办结案件清单和办案部门备案的检查清单中抽选未检查案件作为评查案件。检查评查互补共促,既能避免职责混同,又能避免重复劳动,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能。
来源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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