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感觉很讽刺,也感觉很不可思议,但现实就摆在这里,不得不去面对和接受,要不然该怎么办呢?
以前是贷款买房,卖房的时候多少也可以收到买家的钱,我在09年的时候买了一套房,总价30万,每个月贷款还1000块钱左右,然后又把这房子给租了出去,每个月租金刚好抵了房贷,5年后我把这房子卖掉,除去还银行的贷款,我拿到手28万块钱,除去10万本金,我是不是在5年内赚到了18万块钱?
可现在就完全颠倒了,2021年买了一套房子,总价260万,贷款150万,2025年把这个房子卖掉,现在这个房子最多能卖150万,四年下来,这房子明面上刚好亏了110万,算上4年的房贷50万,总共亏了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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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前的房贷还有120万,现在房子只能卖80万,如果不把银行这个贷款还清,房子是不能过户的,他现在还需要去银行贷款40万,才能把这个120万的贷款还清,才能过户。
朋友说,我不要房子了,这个房子我送给银行好了,可以吗?
不要这样做,我们已经试过了,疫情的时候断供,然后法拍了法院7折卖了,不够还贷款还差了5万,然后我们也没去管,他觉得5万块钱银行也不会来追责。过了几年缓过来了,去法院查一下5万滚成了18万,现在还在分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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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什么一点风险不承担,当初抵押的时候明明是银行自己评估的价格,现在房价下跌了,为什么都要房主承担责任?
银行房贷就是做生意,赚抵押人的利息,是生意就有风险,银行不应该要承担风险吗?
真的没想到啊,买房的时候要贷款,卖房的时候还要贷款,这要是有钱,还会卖房吗?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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