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此前在网上持续引发网友关注的“8岁女孩被邻居带去长江游泳溺亡案”,近日有了新的进展。
溺亡女孩的母亲称,案件已经在9月22日一审开庭。
但邻居在法庭上,面对证据,却在全程狡辩。
事件经过
2025年7月1日下午,来到重庆都县外婆家过暑假的8岁女孩萌萌,独自在外婆家楼下玩。
后来,萌萌遇到了邻居范某家的两个孩子,一起玩了一段时间后,邻居说要带两个孩子去长江游泳。
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理,邻居把萌萌也带过去了。
结果,萌萌因溺水而丢掉了性命。
事发后,萌萌母亲称:“我们家里人和范某不熟,他带女儿去游泳没有征求我们家任何一个大人的同意,而且我女儿根本不会游泳。”
另外,她还透露,孩子出事时在事发地点看到了他们一家在看热闹,当时他们什么也没说。
还是去派出所作笔录时,才知道孩子是跟着他们一家去的海边。
萌萌母亲表示,孩子不会游泳,邻居给了一只游泳圈,和一只“跟屁虫”。
监控显示,和一个大人,三个小孩在长江边下水后,邻居主要在照顾他自己的两个孩子,而萌萌离他们3个有一段距离。
傍晚6点13分,萌萌被卷入一个漩涡,邻居往她的方向游了一分多钟,就爬上了附近的船,看不出来有没有全力施救。
事件后续
事发后,邻居一直在回避此事,连丧葬费也不肯出。
当时此事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自称是本地人的网友透露,孩子妈妈和外婆整天混迹麻将馆,不管孩子。
也有网友认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看好孩子是有责任的,不能出了事就讹人。
7月11日,萌萌的骨灰在涪陵安葬,她的家人认为应该追究邻居对女儿的死担责。
但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后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属民事纠纷,她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权。
8月21日,萌萌母亲把邻居范某告上法庭,起诉对方侵犯萌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99.556元,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共计109.556元。
萌萌母亲说:“多少钱也买不到女儿花一般的生命,他们索赔也并不是为了钱,而是想为女儿讨回公道。”
9月24日,萌萌母亲接受采访时表示,案件已经在9月22日一审开庭。
她表示邻居叫了他家那边很多人,全程在狡辩。
“我们拿出了他带我女儿去江边的证据,他还是什么也不承认。范某给我女儿提供的游泳圈等装备,他竟然说是他女儿拿的,和他无关。”
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中,并未当庭宣判,但相信总会有个公正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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