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雪妮 通讯员 孙璐
“这个提醒函太及时了,帮我们避免了可能产生的重大违法风险和停工损失!”近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江正峰说,公司于近期收到了一份来自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的林地手续到期《提示函》,该提示函明确告知公司项目信息、有效期截止时间等内容,并提示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在收到提示函后,该公司立即着手准备材料,并在有效期届满前顺利办结了林地使用延期手续,确保了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
林地使用具有专业要求高、期限严格等特点,企业稍有不慎便可能因手续过期而面临处罚。为切实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与高效性,今年以来,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持续加强林地手续到期提醒工作,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告知的方式,有效帮助企业防范因林地手续过期导致的各类风险和损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用地单位应在有效期内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有效期届满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取得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原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企业若因手续过期继续使用林地,将面临一系列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企业可能被处以罚款、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企业项目可能被迫停工,造成工期延误、投资增加,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林地回收、暂停相关审批申请等严重后果,对企业信誉和发展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今年以来,济源通过全面梳理2023年所有林地手续,建立了包含项目信息、审批文号、批准时间等关键要素的工作台账,实现“一企一函”精准提醒。每一份《提示函》均明确列出企业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以及有效期截止时间等内容,提示企业及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或申请延期。
目前,该局已印发《提示函》32份,涵盖了涉及20个企业的32个林地手续,共办理3个延期手续,不仅提高了企业对林地使用期限的重视程度,也增强了企业依法用地的意识,减少了因疏忽导致的程序违规行为,为全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林业资源高效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编审:吕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