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手机已从通讯工具演变为“电子钱包”,由此催生新型财产犯罪。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捡到手机后给自己转钱的行为?
沈怿律师解答:
拾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如果利用拾得的遗失物进一步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盗窃罪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转移他人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钱款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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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怿律师补充: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沈怿律师
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民商事及涉及公司的法律事务,对企业经济纠纷,公司法务工作、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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