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弃
河南信阳的这一夜,把无数家庭的平静撕成碎片。24岁的黄某醉驾,时速174公里,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3mg/100ml,把代女士的小儿子、儿子女友和3岁孙女撞得当场身亡。三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瞬间消失。更令人发指的是,黄某的好友、车主孙某某,不仅没有劝阻,反而全程旁观,庭审上嚣张宣称自己“没罪”。这种厚颜无耻和冷漠,连最基本的人性都丢了。三条人命换来的,竟然是傲慢和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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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事件本身,事情的发生几乎带有火药味。2024年9月22日晚,黄某和孙某某在聚餐中大量饮酒。喝酒可以,但酒后上路?这是血与火的危险游戏。黄某拿走孙某某的车钥匙,独自驾驶,在省道追尾电动摩托车。撞上去的瞬间,三条年轻的生命被无情夺走。这不是意外,这是犯罪,是用自己的愚蠢和无知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事故认定书清楚显示,黄某承担全部责任,但庭审现场的态度差异,彻底暴露了两种人生态度的天壤之别。黄某低调认罪认罚,但车主孙某某嚣张得像没事人一样,一句“没罪”,让人忍不住想问:法律在你眼里算什么?生命在你眼里算什么?
冲突的本质,不只是酒驾那么简单,而是人性和法律的双重较量。黄某虽然酒驾,但至少有认罪态度;孙某某的嚣张,则是对社会公正的挑衅。他没有承认任何责任,也没有半点愧疚。原告家属当庭愤怒:“车主太嚣张了,一点认错态度都没有。”这句话背后,是家庭彻底崩塌的悲痛,也是社会道德的震荡。家属提出“死刑立即执行,不可以有任何减刑”,这不是冲动,而是对正义的呼喊。三条年轻的生命,不容忽视,不容轻描淡写,不容在庭审里被冷漠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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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社会影响,短期和长期都极其严重。短期来看,它把人们对酒驾的警示拉到了极点——酒后开车,不仅是自杀,更是他杀,是用自己的任性换别人的血。长期来看,如果这种态度得不到震慑,年轻一代可能会把“酒后开车”当作游戏,把法律当作空话,把道德当作装饰品。更糟的是,旁观者效应可能让“车主模式”蔓延:明知道错,却用嚣张来掩盖责任,甚至把辩护当成炫耀。这种文化,才是社会隐形的杀手。
关键变量非常明确:一是法律执行的严肃性。醉驾致人死亡,法律规定的量刑必须有威慑力,不能给任何侥幸心理留下空子。二是社会舆论的压力。家属的呼声、公众的关注,是对司法的一种监督,也是对人性冷漠的直接反击。三是年轻人的价值观。黄某和孙某某都是“00后”,他们的行为暴露的不只是个体问题,而是成长环境和社会教育可能存在的漏洞。一次酒驾带来的,不只是三条生命的消逝,更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安全观念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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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血淋淋的案例,唯一明确的声音是:生命不可复得,法律必须生效。黄某的醉驾,是犯罪;孙某某的嚣张,是挑衅。社会必须让每一个旁观者明白,血与法之间,没有模糊地带。酒驾致人死亡,不是一次“意外”,而是对道德和法律的极端挑战。庭审未当庭宣判,但公众的焦虑与愤怒不会等待。每一条被撞的生命都在提醒我们:正义不能迟到,法律不能软化,态度嚣张的人必须被震慑,任性无知的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最终,故事没有浪漫的转折,也没有宽容的余地。三条年轻的生命就此消失,庭审的悬念无助于回转时间。黄某的认罪,是一线微光,但车主孙某某的嚣张,让整个案件像一把利刃,划开社会对公平的期待。公众在等待结果,法律在等待施行,而人心在接受震撼。无论结局如何,这起案件留给社会的,不只是愤怒,还有对生命、责任和法律的深刻反思。三条生命消失的瞬间,提醒每一个人:别以为年轻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别以为嚣张可以掩盖罪恶。生命无价,正义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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