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海关所属庐州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CT机检查验时,发现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大量用透明塑料袋封装的减肥药品。该批药品色泽鲜艳、大小不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经现场快速检测,该批药品中含有违禁成分甲基苯丙胺,共计600粒。
甲基苯丙胺是一种强效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是冰毒的有效成分,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目前,海关已依法对该批减肥药品予以暂扣。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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