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打架互殴行为中正当防卫应如何认定?
徐一华律师解答: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行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况下,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还击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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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一华律师补充: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互殴”双方,如果双方都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比如都是轻微伤,警方会进行调解,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警方则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双方进行治安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处拘留、罚款。如果一方已经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那么警方会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如果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徐一华律师
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自2017年开始在四川明炬(雅安)律师事务所执业,雅安市优秀律师,其具有扎实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法律业务知识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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