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记者:方淑敏摄影报道
9月22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良镇政府七部门,对大坡屯、老街屯、新寨村、上古老屯、和南村、旺村屯、培村屯等地开展融安县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现场查处5个“黑窝点”,查获167个钢瓶(其中重瓶88个、空瓶79个),并暂扣一辆非法运输车辆。
9月22日,在融安县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清点涉事燃气罐。(方淑敏 摄)
根据此前摸排掌握的线索,整治工作组来到大良镇龙山村大坡屯展开执法行动,现场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燃气储存情况。在一户村民家中,一辆看似普通的微型车车厢内,竟密密麻麻堆放了72个装满燃气的液化气瓶。车辆长时间暴露于烈日之下,俨然成为威胁周边车辆与行人安全的“移动炸弹”。随后,执法人员注意到一旁房门紧锁的房间。经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并进入检查,发现屋内还存放有12个液化气瓶,其中包括5个满瓶和7个空瓶。经现场清点,该处共查获液化气瓶86个,其中78个气瓶充满燃气,安全隐患极为突出。执法过程中,涉事当事人并未现身。对于屋内为何存放大量燃气瓶,其家属表示并不知情。
9月22日,在融安县龙山村大坡屯拍摄的融安县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方淑敏 摄)
9月22日,在融安县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拍摄到的涉事燃气罐。(方淑敏 摄)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耐心向家属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指导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同时强调通风的重要性,提醒居民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风险。据了解,个人私存液化气罐不得超过5个,超过即是违法行为。此次涉事当事人因在未经核准的场所存放罐装液化气,已涉嫌违法。目前,涉事气瓶已由执法部门安全转运,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22日,在融安县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搬运涉事燃气罐。(方淑敏 摄)
执法人员提醒,非法储存或使用来源不明的“黑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擅自购买“黑气”,以防出现意外事件。若市民发现类似“黑气”窝点可向政府部门反映,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介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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