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白宫的新闻发布会中,特朗普郑重提醒:孕期别随便用泰诺,因为有研究提示它和孩子出生后的自闭症可能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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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官方提醒立刻引发热议。毕竟涉及孕妇与新生儿的健康安全。
我也去查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网站,发现就在同一天,FDA 确实发布了正式公告:他们将启动修改对乙酰氨基酚(即泰诺等药物)产品说明书的程序,并且向医生群体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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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部分研究显示:孕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与自闭症和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存在关联。
但 FDA 在公告里同样强调了几个关键点:
第一,这是“可能的关联”,并不是因果关系。换句话说,现有证据显示了一定的统计相关性,但无法证明“吃了泰诺就会导致孩子得自闭症”。
第二,科学界也有不少相反的研究结果,尤其是大型的兄弟姐妹对照研究,并没有发现明显的风险升高。
第三,孕妇在必要时仍可以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因为高烧本身对胎儿就是危险因素。
但 FDA 也提醒,不能简单用阿司匹林或布洛芬来替代,因为这些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已经有充分证据,比如影响胎儿肾功能、羊水及心血管发育。
案件争议:父母告药厂,法院判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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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场泰诺与自闭症关联的争议在美国已经持续多年。早在 2022 年,就有不少父母联合提起诉讼,指控泰诺的生产商与销售商,理由主要有两点:
警示不足:说明书没有提醒孕妇可能风险。
设计缺陷:认为药物本身存在缺陷,导致风险不可避免。
这些案件后来被合并为纽约南区的一个联邦多区诉讼法庭审理,官司打到2024 年,法官以原告请专家给出的证据不够科学、所以不予采纳作为审判依据。
结果,法院直接判决药厂胜诉。换句话说,没有足够科学证据支撑泰诺与自闭症两者的因果关系,所以药厂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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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药厂的态度
如今 FDA 要求修改标签,其实也透露出政府的态度:在证据还不确定时,先把可能的风险写进说明书,让医生和孕妇更谨慎,是典型的公共卫生谨慎“预防原则”。
药厂的立场则很清楚:监管的要求,肯定会配合,但在法庭上他们仍然坚持——没有可靠的因果证据,就不该承担责任。
我之所以关注这个话题,是因为曾接触过自闭症家庭,亲眼看到他们的不容易。孩子一旦出生,养育就是一家人一辈子的责任。
而这件事的核心在于:科学还在争论,政策选择趋向谨慎,而法律必须以确凿证据为基础。
未来或许会有新诉讼,但即便 FDA 改了标签,没有扎实的因果证据,案件依然难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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