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筑牢青少年法治思想根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化工园区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法庭法官叶琳琳、法官助理秦月分别担任江密峰小学、江密峰中学法治副校长,他们走进校园为学生们带来量身定制的《民法典》法治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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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密峰小学,法官叶琳琳以“身边的民事行为”为切入点,用孩子们听得懂的通俗语言,重点讲解《民法典》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核心区分标准。结合学生们的实际年龄,她通过生活化案例清晰说明“哪些民事行为可以独立完成”“哪些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追认”,帮助孩子们对自身行为边界建立清晰认知。
针对江密峰中学初一学生的认知特点,法官助理秦月创新教学方式,虚构了“小明”这一贴近学生生活的人物形象。从“小明”尚在胎儿时期的权益保护,到上学后可能遇到的校园问题、未来工作中的劳动权益、成年后的婚姻家庭事宜,再到晚年订立遗嘱的法律规范,秦月围绕“小明”的一生串联起《民法典》的关键知识点,并通过互动提问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让大家深刻理解“《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始终守护我们一生”。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不仅让学生们对《民法典》有了全新认识,也让参与授课的两名法官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化工园区人民法庭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与学校的协同联动,用专业的法治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龙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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