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姜明圆
9月22日,备受关注的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历时一个半小时,未当庭宣判。”今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名网络大V和一名情感主播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养家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代理律师讲述二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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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二审庭审从上午9点半到10点半结束,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两点:一是刘学州养外祖父母是否具备维护刘学州逝者名誉权的诉讼主体资格;二是被上诉人暖心姐姐在网络平台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对刘学州名誉权的侵害。
周兆成表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充分体现了《民法典》保护逝者人格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精神,“网络非法外之地,任何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周兆成向记者透露,此次开庭,上诉人(一审被告)‘暖心姐姐’出庭,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也到庭。“‘暖心姐姐’提交了一组新证据,我们当庭也提交了证据。她说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不是亲生的,没资格告’。我认为这是对《民法典》的误解!法律保护逝者名誉,看的是‘谁真的守护他’。一审中的村委会证明、多年转账记录、生活照片,已经清楚的证明是养家外祖父母陪着刘学州成长、供他读书。”
周兆成律师认为,‘暖心姐姐’提交的新证据站不住脚,“她称养家没管好刘学州存在失职,强调自己是‘正常的舆论监督’,她只是劝刘学州和父母好好相处。但是我想说,刘学州是未成年人,暖心姐姐作为情感主播,长期关注各类热点事件,其言论存在影响力。 不管你是大V还是小博主,骂未成年人、侵权就得担责。”
周兆成律师还称,我们起诉不是为了经济赔偿,就是想给刘学州讨个公道,也是给所有孩子筑道“网络防护墙”——别以为网上骂人不用负责,法律其实不答应!
两名被告一审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此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刘学州养家家属认为,刘学州曾因寻亲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12月27日,警方匹配结果比对成功,刘学州已和亲生父亲见面。本以为事情已迎来圆满的结局,然而后来刘学州遭受了严重的网络暴力,导致自杀的严重后果。被告于某与张某分别通过使用“真话哥”账号发布视频和使用账号“暖心姐姐(情感主播)”账号在刘学州发布的视频下留言,发布了侮辱、诽谤刘学州的信息,传播后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被煽动,对刘学州产生负面评价,使刘学州遭受到严重的网络暴力,精神遭受重创,造成了其自杀的严重后果。
最终,法院认为,于某和张某发布的视频和言论自刘学州生前持续至死后,在刘学州生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在刘学州死后侵害了他的名誉。判决二被告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和5000元,以及律师费1000 元。
刘学州生前遭遇网暴
2022年1月24日,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疑似有轻生意向,“看到这里,谢谢你们了解完我的一生,写了这么多,只是想给自己来到这一生一个交代。”当天晚些时候,三亚市110指挥中心确认,刘学州已于当日凌晨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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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生前曾遭受大量的网络暴力。刘学州在长文中写道,寻亲成功后,因在网上公开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图、被“一些颠倒黑白的人说要求买房子”等经历,网络上“有很多人来骂我、讽刺我……对我评论和私信人身攻击”。据此前媒体报道,有网友在刘学州微博下留言质疑其在网上炒作、立人设,利用网友的善良博取同情心,刘学州对此回复称:“诽谤是违法的,保留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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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一个1米85、爱臭美的年轻人,幼年养父母双亡,15岁那年,他决定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但命运愚弄了他。他找到了亲生父母,却发现他们早已离异,还曾将他抛弃,他做出另一个决定——起诉亲生父母。舆论的矛头转向了他,有人说他自导自演,有人骂他“快去死”、“恶心”、“娘炮”,网络暴力如潮涌。在找回亲生父母的第42天,2022年1月24日,一封七千字遗书在三亚海边发出,刘学州服药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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