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分类”混合制,包含9类所得。其中综合所得(工资、劳务报酬等)按年合并计税,分类所得(利息、股息、中奖等)单独计税,而经营所得作为独立税目,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生产经营者。对个人而言,从打工领工资,到创业开店,个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有什么联系和差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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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者定义
1,综合所得
个人综合所得指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总和。属于合并计税,其特点是扣除项目丰富,基本费用6万元/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2,经营所得
指个人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生产、销售、服务等),如个体户开店、自由职业者接单等。其核心特点是“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模式,需自行承担风险。
关键区别:
- 上班族工资属于综合所得,由单位代扣个税;
- 个体户利润属于经营所得,需自主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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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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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对比:
1,小张年薪25万(综合所得):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后,适用20%税率,需要缴纳个税21080元。
2,老李经营材料商贸部销售额25万(经营所得):扣除可列支费用15万,适用20%税率,需要缴纳个税9500元。
三、申报实战
1,时间节点:
- 综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
- 经营所得:月度或季度预缴,次年3月31日前需要完成汇算清缴(查账征收)。
2,常见误区:
- 经营所得混淆“收入”与“利润”,按照利润计税,需要保留成本凭证。
- 个人名下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需要合并计算缴纳。
- 个人名下无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也可扣减每年6万元基础费用和专项扣除等。
- 临时接单等个人业务,要分清劳务报酬(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避免重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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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体工商户优势
以个人身份注册个体工商户承接业务,经营范围灵活广泛,自主权更大。主要体现为:
1,成立个体户前期不需要实缴注册资金,可轻装上阵开展运营;
2,个体户可以不用设立公户,个人名下账户可收款经营,需要注意专卡专用;
3,个体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也没有公转私的繁琐流程;
4,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10万内(季度30万)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
- 附加税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金额10万内,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免征。超过10万,三项费用减半征收。
-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内,个税减半征收
除此之外,成立在部分地方园区的个体户。业务真实,符合条件,可申请个税核定征收,年销售额450万内,核定个税税率低至1%,综合税率2%起。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税收园区政策,可主页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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