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住院无法到法院参与调解怎么办?
近日, 宜丰县人民法院法官将调解现场“搬”至病床前,成功化解两起建工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赢得双方当事人称赞。 原告承接被告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完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截至2024年年初,被告仍有两笔工程款未支付,共计2.7万余元。原告多次上门讨要无果,遂就这两起欠付工程款纠纷分别向宜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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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发现两起案件原、被告相同且案由一致。为提高调解效率,速裁团队决定将两起案件一并化解。在向当事人阐明先行调解的优势并获得同意后,团队迅速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初步形成调解意向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法定代表人受伤住院、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奔波之苦,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地点设在医院。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针对被告,法官告知其若不承担支付工程尾款的给付义务,可能面临不利法律后果,并给出实质性建议,帮助制定合理还款方案。在病床前,法官建议原告方充分考虑被告现实困难,灵活调整还款方式。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两起建工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来源:赣法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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