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一下,我这人胆小。可又写了十多年时评,惯性已成,见到热搜上的新闻不吐不快。现在有些公司的法务,大概是为了完成绩效,动不动就投诉,导致文章被删,所以,我只说某品牌,而不讲他们的名字,大概就不会入他们的法眼,成了他们的KPI吧……
言归正传。
我没买过耐克,也不说买不起,纯粹舍不得而已。也没有买过某品牌,因为我登过的山,最高的大概就是千把米的深圳梧桐山了……用不上冲锋衣啥的。
正如前面所言,既然上了热搜,便是公共事件,谁都可以讲一讲,道一道,因而,有了这篇文章。
我要讲的是,热搜上的两品牌,形成了强烈对比。
那个炸山秀就不必多说了,相信很多朋友都看了相关新闻以及他们的道歉。我觉得他们这事,跟苏永康演唱会是类似的,那就是,无论是演唱会还是烟花表演,都是经过了审批同意的,看起来都符合规定。
但他们都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亦即,做事之前,得预判一下网友的态度。要知道,如果不符合网友们观念,翻车就是分分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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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上,我觉得耐克做得不错。
据媒体报道:
《晒“妈妈牌”耐克书包男子已收到耐克礼物,当事人:有母子两人的运动装备,以及NBA球星詹姆斯的同款球衣》。
文章说:
9月9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初中时想要一个耐克书包,妈妈便给我缝了一个,后来逢人便说:这是我妈妈缝的,妈妈的世界很小,里面装满了我。此视频发出后迅速在网上爆火,截至目前已经收获了1074万点赞,不少网友评论称,钱可以买很多东西,唯有父母的心意,无法用金钱衡量。不久之后,耐克官方也在评论区留言称:“缝得真棒,妈妈的爱是我们勇敢去做的底气,我们为你的妈妈准备了一份礼物,请私信联系我们,just do it”。
其实,正如网友所评论的:
当时大家都觉得博主晒的书包会侵权,结果居然这么的暖心。
我猜测,也许耐克还真评估过这种可能呢,哪怕,妈妈缝那书包,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但如果法务想借这事,吓阻一下现在那些侵权的,也不是很难啊。
当然,上头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他们公司到底是否有过争论,外人不得而知,但最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却是让网友们心情舒畅的结局。
统而言之一句话,不想翻车,就得从网友的角度去想想,他们喜欢什么,又讨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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