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起案件还要追溯到 2023 年 4 月。当时,王使用其注册、使用的微信公众号 “娱线” 发布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可不得了,里面竟然包含了 “包养男大学生” 等针对蒋雯丽女士的不实言论。要知道,蒋雯丽可是国内知名的女演员、导演、编剧,还是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的教师,她的代表作《金婚》《正阳门下小女人》《立春》等都是深受观众喜爱的作品,她在娱乐圈的地位和口碑那都是相当不错的。可这篇文章却突然给她扣上了这样一个不堪的帽子,这谁能受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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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篇文章的阅读量竟然达到了 10 万 +,这传播范围可就广了去了。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王在涉案文章中捏造、散布的有关蒋雯丽女士的虚假事实,发布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侵权情节那是相当严重,影响范围也非常大,明显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这已经构成了对蒋雯丽女士的侮辱、诽谤,对她的人格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妥妥地侵害了她的名誉权。所以呢,一审法院就判令被告王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通过涉案微信公众号 “娱 ** 线” 连续十日向蒋雯丽女士发布致歉声明,并且要赔偿蒋雯丽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 12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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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一出来,网友们也是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网友说:“这就是造谣的下场,就得让他付出代价,看以后谁还敢乱造谣。” 还有的网友说:“蒋雯丽老师一直都是我很喜欢的演员,她的演技那么好,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呢,明显就是有人故意抹黑她。” 确实啊,在如今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谣言真的是很容易就传播开来,但是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也是有自己的名誉权的,不能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就可以随便造谣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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