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房东周先生反映,其出租房屋的租客在租赁期间隐瞒真实用途,将90多岁的母亲安置于出租房中居住,直至老人病逝。他要求租客赔偿半年共3000元租金,被对方拒绝。
周先生介绍,这名租客在小区附近做生意,2024年4月,通过中介租下了他的一间公寓房。“这间房子不大,40多平方米,一般都当做单身公寓。当时他说这个房子是要当库房使用,我也没多想,很快我们就签订了合同,从2024年5月1日起租,每月租金500元。合同中还约定,禁止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
![]()
按照房东说法,租客签合同时说的是出租房当库房使用,几个月后才发现是租客90多岁的母亲居住。房东担心老人出状况,为此与租客交涉,租客承诺“不会让老人在外过世,如果母亲生病的话,就会尽快接回自己家中”。
2025年9月13日,周先生接到了租客的电话,得知其想要退租,便前去办理交接。询问物业人员才知道,租客的母亲在我房子里病逝了。”周先生说,“我后来了解到,他母亲已经病重卧床一个多月了,但他一直瞒着我,直到前几天在房里去世。之后他还冒充业主身份,在小区内把老人的遗体停放了两天。”
周先生认为,租客从一开始故意隐瞒租房真实用途,是早有预谋。“他老人在我家里去世影响房屋价值,现在我家里的家具都被迫丢弃,未来出租和出售也都会受到影响。”
记者从事发地所在社区了解到,周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此事发生后,社区工作人员曾介入调解,但由于租客态度强硬,拒绝接受调解,也不愿做出补偿,建议周先生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只要签房屋租赁合同时,将有人在房屋内去世作为租客违约情形,并明确违约金数额,法院一般会支持。
但对房东来说,一旦没有留存租客当时口头承诺的证据,租客又予以否认,索赔就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有网友表示:年纪大了尽量不要去租房!租房之后,如果在此房中故逝,那对房东是大大的不利,房东索赔3000块是有道理的,这个房子,从今之后租不出去了!
也有网友说:房子租给他了,就相当于是他自己的房子,你收租,只要不是凶杀案,自然死亡很正常,要有对自然规律有敬畏之心!
来源:大风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