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云南元江男子发朋友圈称“因(要求家长)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县教育局)李局长被免职”等内容,于9月3日被元江警方以涉嫌诽谤为由,行政拘留4日,引发持续关注。
9月20日,元江警方认为存在程序违法、处罚不当,决定撤销了该行政处罚。
撤销处罚——
警方认为存在程序违法、处罚不当
因已执行4日拘留,决定赔偿1902.08元
9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高光华处获悉,元江警方已撤销此前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1902.08元的行政赔偿。对此,他撤回了此前的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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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我局澧江派出所办理的“高光华涉嫌诽谤他人案”,经调查,存在程序违法、处罚不当。我局决定撤销元公(城)行罚决字〔2025〕182号行政处罚决定。
另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赔偿决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高光华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属实信息,并对他人造成影响的违法行为属实,但其主动到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其违法行为,及时删除不实信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办案部门在案件办理中未充分保障高光华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权,程序违法,对其行政拘留处罚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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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高光华表示,他在朋友圈的评论表述确实有些绝对,但并非诽谤。他对警方此次撤销处罚的处置表示认可,“相关负责人说,上级公安机关很重视我的案子,专门调阅了卷宗。后续,针对办案民警没有保障我的陈诉、申辩权等问题,他们会进行内部调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华商报大风记者注意到,同日,元江县委宣传部官方账号“热情元江”发文显示,9月8日,元江县人大免去李某刚元江县教体局局长职务。9月10日,政协元江县委员会任李某刚为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事件回顾——
朋友圈称因“打卡”事件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
男子被警方以诽谤行政拘留4日
据悉,今年7月,元江县教体局要求各校学生家长每日须完成两次“暑期安全提醒”手机打卡,市民高光华认为此举系形式主义,遂于7月12日向玉溪市相关部门投诉。7月31日,玉溪市教育局回复称,因为我们当地河流多、池塘多,打卡是为保障学生安全,各区县都是这么做的。我认为初衷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变味”了。
7月31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此事,引发关注,“打卡”事件被划上句号。
9月1日,高光华从一个微信群里面得到消息,时任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被免职,他截图后发在了朋友圈,并且评论称:“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相关干部)也免职。”当晚,警方联系到高光华,称有人报案诽谤。9月2日上午,他删除了该朋友圈。
9月3日,元江县公安局所作的【元公(城)行罚决字〔2025〕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高光华在未经查证李某某被免职的真实原因情况下,捏造事实称李某某因当地一涉及暑假假期学生安全的重大舆情事项被免职,致使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遭到损害。决定对其行政拘留4日。
高光华不服该处罚决定,于9月17日,以“微信朋友圈不具有公共舆论属性;对公职人员职务变动的讨论属正当监督范畴;案涉行为未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无名誉侵权的损害后果等”为由,向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元江县公安局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申请被申请人支付国家赔偿金1902.0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高光华认为,自己发的这条朋友圈,只有十几个好友点赞和评论,最重要的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有诽谤行为。此外,他认为“打卡”事件是否对李局长造成实际影响,仍存在疑点。有网友认为,李某刚系1979年生人,算年轻,从县教体局一把手平调县政协的情况比较少见。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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