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一名年轻女子在与闺蜜聚会时惨遭菜刀袭击,头部被砍出深长伤口,鲜血瞬间涌出,现场触目惊心。她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医生为其缝合了整整10针才控制住伤情,虽脱离生命危险,但额头永久留下了难以修复的疤痕。
2. 袭击发生后,施暴的“闺蜜”仅提出赔偿两万元试图私了,遭到受害女子断然拒绝。随后事件进入法律程序,双方关系彻底破裂,最终演变为一场公开对峙、互相揭短的闹剧。
3.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短暂服刑之后,这名行凶者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在网络上公然辱骂受害者;而受伤女子也愤而曝光对方诸多不堪过往——包括售卖原味丝袜、以入狱为傲等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4. 涵女士回忆称,她与这位“闺蜜”相识于两三年前,起初对方表现得极为热情主动,频繁发起邀约,带她参加各类饭局、购物活动和娱乐项目,营造出一种亲密无间的氛围。
5. 经过几次深入接触后,涵女士发现两人兴趣相投,穿衣风格相似,都喜欢穿戴名牌服饰,彼此之间仿佛找到了灵魂共鸣。在这样的互动中,她们迅速建立起深厚友谊,成了几乎无话不谈的知己。
6. 那段时间里,涵女士全心投入这段友情,只要对方提出相聚,她从不推辞,甚至常常主动买单,乐此不疲地维系这份来之不易的情感联结。
7. 然而,随着交往加深,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得知,这位闺蜜早已结婚多年,丈夫名下有车有房,还经营着一家小型企业,在外人眼中属于生活稳定的中产家庭。
8. 可深入了解后涵女士才意识到,这个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远不如表面光鲜亮丽。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资金链紧张,日常开销捉襟见肘,生活压力巨大。
9. 得知真相后,涵女士并未选择疏离,反而心生怜悯,更加愿意给予帮助和支持。
10. 此后每一次外出消费,她都坚持自己承担全部费用,从未让闺蜜支付分毫。不仅如此,她还多次邀请闺蜜及其丈夫共同聚餐,希望用自己的方式缓解对方的生活困境。
11. 她万万没想到,这份真诚付出换来的不是感激,而是步步紧逼的算计与最终的暴力伤害。
12. 在后续相处中,闺蜜开始不断向涵女士诉说公司经营困难,软磨硬泡请求她出资入股,并承诺高额回报。与此同时,又谎称弟弟突发重病急需手术费,向涵女士借款数万元。
13. 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每次酒后,这名闺蜜都会情绪失控,对涵女士进行言语攻击,口出恶言。但由于每次清醒后都会道歉流泪,涵女士便一次次选择了原谅,认为只是酒精作用下的失态。
14. 直到案发当天,这场伪装多年的友情面具才彻底崩塌。
15. 当晚,涵女士好心组织饭局招待闺蜜夫妇,饭毕本已准备结束,闺蜜却突然提议去KTV唱歌,并直言自己没钱,要求涵女士再约其他男性朋友来买单——而当晚包厢费用实际仅为200元。
16. 聚会过程中,因饮酒过量,闺蜜与其丈夫爆发激烈争吵,被强行带走。可离开后不久,她竟开始通过手机疯狂辱骂涵女士,内容极其恶劣。
17. 更严重的是,她竟然擅自闯入涵女士家中,肆意打砸其衣帽间内的衣物与饰品,造成大量财物损失。
18. 最不可饶恕的是,她还将涵女士的男友叫醒,编造谎言称:“涵女士正在外面和其他男人约会,已经计划好要去深圳旅游。”
19. 收到男友质问的消息后,涵女士立刻赶回家中。面对恶意诽谤,她终于忍无可忍,当面警告对方:手中掌握其婚外情视频证据,之所以未公开,完全是出于对其家庭的体面考虑。
20. 此言一出,犹如点燃炸药桶。闺蜜顿时暴怒,冲进厨房抓起一把锋利菜刀,直奔涵女士头部猛砍而去。幸亏其男友及时介入阻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1. 事后,涵女士立即申请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头部创口长度达5厘米,虽出血严重,但未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轻伤级别,最终被定性为轻微伤。
22. 这意味着该案无法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施害者仅面临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23. 在这十天拘留期间,闺蜜的丈夫频繁前往医院探望涵女士,态度谦卑,恳求她出具谅解书;其母亲更是拿出两万元现金,跪求宽恕,希望能避免女儿入狱。
24. 然而,一旦得知处罚结果仅为十日拘留后,这一家人态度骤变,迅速消失不见,不再有任何联系或补偿。
25. 更令人愤慨的是,待闺蜜释放当日,她非但没有反省,反而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发文嘲讽:“姐出来了,开心吗?”并扬言:“你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没接受我的私了条件。”
26. 当得知涵女士并未与其男友分手后,她更是恼羞成怒,持续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言论,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言辞低俗不堪。
27. 至此,涵女士彻底认清此人本质,决定不再沉默退让,毅然将对方过往黑料公之于众。
28. 她透露,所谓“奢侈品爱好者”的闺蜜,实际上穿戴的所有品牌服饰均为高仿假货。更令人咋舌的是,此人竟以曾坐牢为荣,在社交媒体炫耀“人生经历”,并将穿过的贴身衣物拍照出售,从事“原味丝袜”交易牟利。
29. 涵女士表示,如今她已彻底看清这段友情背后的虚伪与阴暗,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材料,申请复议并计划重新提起诉讼,誓要讨回公道。
30. 参考文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