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男友考上985名牌大学后,给她寄来一封冰冷的分手信。
为忘记伤痛,她扎根边防十年,成了受人尊敬的指导员。
探亲重逢,他已是亿万总裁,她以为不过是客套寒暄,他却用一句无人知晓的秘密,瞬间击溃了她所有的坚强。
01
红其拉甫边防连的冬天,是从一场铺天盖地的暴风雪开始的。
零下四十度的气温,足以让哈气瞬间成冰。
我叫林晚清,是这支驻守在“生命禁区”的英雄连队里,唯一的一名女指导员。
“林指!林指!七号哨所的电话线路,被风雪压断了!小王班长他们,已经失联超过一个小时了!”通讯员小豆,一个刚满十八岁、脸蛋红扑扑的女兵,顶着风雪,连滚带爬地冲进了我的营房。
我正在就着昏暗的灯光,给我手下的兵,缝补着磨破了洞的棉衣。
听到小豆的报告,我手里的针,微微顿了一下。
我放下针线,抓起挂在墙上的军大衣和帽子,沉声说:“通知应急班,带上抢修工具和物资,五分钟后,门口集合。我亲自带队去。”
“可是林指,外面风雪太大了,能见度不到五米!现在出去太危险了!”小豆急得快哭了。
“危险,就更得去。”我看着她,眼神坚定,“七号哨所,是我们最远、最艰苦的哨点。那里的每一个兵,都是我们的兄弟。我们不能把他们,丢在风雪里。”
半个小时后,我带着一支十人的巡逻抢修队,走进了那片如同白色地狱般的茫茫风雪中。
风,像鬼哭狼嚎。雪,像千万把锋利的刀子,刮在人的脸上,生疼。
每走一步,都要耗费巨大的体力。
我的身边,一个年轻的战士,因为体力不支,脚下一滑,差点摔下山坡。
我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用我那并不算强壮的身体,硬生生把他拽了回来。
“都打起精神来!”我用尽全身力气,在风雪中吼道,“想想你们的家人,想想远方的姑娘!谁要是敢掉队,等回去了,我罚他抄一百遍纪律条例!”
战士们被我逗乐了,原本有些萎靡的士气,又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及膝的风雪里,艰难地行进着。
我的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另一幅画面。
那是一个江南水乡的,温暖的午后。
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车后座上,载着一个穿着碎花裙子的姑娘。
车铃,叮当作响。
柳絮,漫天飞舞。
姑娘的笑声,和少年嘴角的酒窝,比那天的阳光,还要灿烂。
“远航,你说,这河的尽头,是什么呀?”
“是海。一片很大很大的,蓝色的海。”
“那我们,将来会去到那片海吗?”
“会的。我保证。”
“林指!林指!前面就是七号哨所了!我们看到灯光了!”
战士的喊声,将我从遥远的回忆里,拉了回来。
我抬起头,看着远处风雪里,那个微弱却又无比坚定的光点。
我的眼眶,有些发热。
十年了。
张远航。
我终究,还是没能和你,一起去看那片海。
我选择了,来到这片,比海更加广阔,也更加寂寞的,雪山。
抢修完线路,安顿好哨所的兄弟们。
回到连队时,天已经快亮了。
桌上,放着一封从军区发来的电报。
是我申请了三年的探亲假,终于,批下来了。
02
我永远都记得,十年前,张远航拿到那张烫金的985大学录取通知书时,整个世界的样子。
天,是那么的蓝。
云,是那么的白。
空气里,都飘着甜丝丝的味道。
他家门口,挂着“热烈祝贺张远航同学金榜题名”的巨大横幅,来道贺的亲戚朋友,挤满了整个院子。
他的父亲,我们那个小县城里有名的文化人,挺着笔直的腰杆,跟每一个人,骄傲地介绍着自己的儿子。
他的母亲,则拉着我的手,笑得合不拢嘴:“晚清啊,我们家远航,以后可就交给你了。你们俩,是我们看着长大的,等远航一毕业,我们就给你们办婚事。”
我羞红了脸,低着头,心里却比喝了蜜还要甜。
我看着那个被所有人簇拥在中央的少年,他穿着我给他买的白衬衫,笑容干净,眼神明亮。
那一刻,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
我天真地以为,一张录取通知书,是我们幸福的开始。
可我没想到,那其实是,我们故事的,结局。
他去了那座繁华的大城市,一开始,还天天给我写信,打电话。
他在信里,跟我描述着大学校园的美丽,图书馆的宏伟,和那些他新认识的、多才多艺的同学。
他说:“晚清,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唯一不好的,就是没有你。”
他说:“晚清,你要加油复读,明年,我一定在校门口,等你。”
我把他的每一封信,都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像对待最珍贵的宝贝。
我把他的每一句话,都当成是支撑我走过那段黑暗复读岁月的,唯一动力。
可渐渐地,他的信,越来越少。
电话,也越来越短。
从一开始的每天一个,变成三天一个,再到后来,一个星期,也等不来一句“晚安”。
我安慰自己,他一定是学习太忙了,社团活动太多了。
直到那天,我收到了他寄来的,最后一样东西。
是一个小小的包裹。
里面,没有信。
只有我曾经送给他的,那条我们一起在庙里求来的,号称能保佑“永结同心”的红绳手链。
和一张,从他学生证上,剪下来的,他的单人照片。
照片背后,是几个冷冰冰的,墨水字:
“我们,分手吧。”
我疯了一样,冲到邮局,给他打他宿舍的电话。
电话,是他同宿舍的室友接的。
那个室友,在电话那头,用一种充满了同情的语气,支支吾吾地对我说:
“林晚清同学,你……你别再找远航了。他……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是他们系的系花,家里条件很好,人也长得漂亮……”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挂断电话,怎么走出邮局的。
我只记得,那天的天,很阴,很冷。
我沿着那条我们曾经走了无数次的小河,一直走,一直走。
河水,倒映着我那张苍白、失魂落魄的脸。
我把那条红绳手链,和那张照片,一起,扔进了冰冷的河水里。
然后,我做出了,我这辈子,最勇敢,也最决绝的一个决定。
03
十年后,当我再次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恍如隔世。
父母来车站接我,看到我,哭得像个孩子。
他们老了。
父亲的背,驼了。母亲的头发,也白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他们拉着我的手,翻来覆去,就只会说这么一句话。
家乡的变化,也很大。
曾经低矮的平房,被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所取代。
曾经泥泞的土路,也变成了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
唯一不变的,可能就是空气里,那股淡淡的,熟悉的味道。
这次回来,除了探望父母,我还有一个“政治任务”。
我们县里,这几年经济不景气,很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成了“空心县”。
县领导班子,为了招商引资,想尽了一切办法。
前段时间,总算是搭上了一条“大鱼”。
听说,是市里一家新崛起的,做高科技产业的集团公司,老总很年轻,有实力,也有意向,来我们这个有山有水的小县城,投资一个生态科技园项目。
县里把这次合作,看作是“全县人民脱贫致富的唯一希望”。
为了表示重视,县委办公室主任,也就是我的远房王叔,特意找到了我。
“晚清啊,我的好侄女!”王叔握着我的手,说得情真意切,“你可算是回来了!你这次,一定要帮王叔一个大忙!”
“王叔,您太客气了,有什么事,您尽管说。”
“是这样,”王叔压低了声音,“明天晚上,县里要宴请那位来考察的张总。你也知道,咱们这小地方,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你呢,是我们县里飞出去的‘金凤凰’,是咱们的骄傲。所以,县里领导希望,你能代表咱们家乡的形象,出席这次晚宴,好好地,跟张总,介绍介绍咱们这里的风土人情,让他感受到咱们的诚意嘛!”
我本能地,想要拒绝。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充满了客套和应酬的场合。
可看着王叔那张写满了期盼的脸,和旁边我父亲那“与有荣焉”的表情,我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我只好,点了点头。
我当时想,不过是吃顿饭而已。
我甚至还天真地想,说不定,我还能利用我这身军装,为家乡的建设,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可我做梦也想不到。
那个所谓的“张总”,那个被所有人奉为“财神爷”的男人。
会时,张远航。
04
当我在县招待所那间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里,看到那个被一群人,像众星捧月般,簇拥着走进来的身影时。
我感觉,我全身的血液,都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十年。
岁月,似乎格外厚待他。
他比少年时,更高,也更挺拔了。
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让他那张原本就清秀的脸,多了几分儒雅和深沉。
他穿着一身量身定制的、看不出牌子的深色西装,手腕上,是一块低调而又奢华的百达翡丽。
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我只在电视上见过的,那种属于成功人士的,强大而又疏离的气场。
他,真的,活成了我们当年,最想成为,却又最看不起的那种,“大人”的模样。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了。
隔着觥筹交错的人群,隔着十年漫长的,无法逾越的时光。
我看到,他的瞳孔,在那一瞬间,猛地收缩了一下。
但仅仅是一秒钟。
下一秒,他的眼神,就恢复了古井无波的平静。
他甚至,还朝我这个方向,非常绅士地,举了举杯,微笑着,点了点头。
那笑容,客气,标准,却又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我的心,像是被人用手,狠狠地揉搓着。
一旁的王叔,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
他热情地,拉着我,走到张远航面前。
“张总!我给您隆重介绍一下!”王叔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这位,就是我们县的骄傲,我们老林家的英雄,林晚清同志!她现在,可是在环境最艰苦的红其拉甫边防线上,担任指导员!是真正的,巾帼不让须眉啊!”
张远航站起身,朝我伸出了手。
“林指导员,久仰。保家卫国,令人敬佩。”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充满了磁性。
我看着他伸出的那只手,那只曾经在无数个夜晚,紧紧地牵着我的手。
如今,它干净,修长,骨节分明。
我却没有伸出手去握。
我只是,对着他,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张总,您好。”
我的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那顿饭,剩下的时间,我是在极度的煎熬中度过的。
我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机械地,吃着菜,喝着茶,听着那些言不由衷的吹捧和客套。
张远航,就坐在我的斜对面。
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有好几次,都落在了我的身上。
那目光,很复杂。
有探究,有审视,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但我没有再抬头看他一眼。
饭局终于结束。
王叔他们,还要拉着张远航,去县里最好的KTV,继续“增进感情”。
我用身体不适的理由,拒绝了。
我只想快点,逃离这个,令我感到窒息的地方。
我一个人,失魂落魄地,走在招待所那条长长的,铺着红地毯的走廊上。
高跟鞋踩在地毯上,发不出任何声音,就像我这十年,所有无声的哭泣。
“晚清。”
一个声音,在我的身后,突然响起。
我停下脚步,身体,却僵硬得,像一块石头。
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他。
“如果你是想以一个老同学的身份,跟我叙叙旧,那就不必了。”我背对着他,声音冷得像我们哨所门口,那千年不化的冰,“我们之间,没什么旧,可以叙。”
身后,是一阵长久的,压抑的沉默。
我以为,他会像十年前一样,转身就走。
可他,却没有。
“我不是……”他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深深的疲惫和沙哑。
“我只想问你一句话。”
他顿了顿,声音,低得,像是在耳语。
“你手腕上那道疤……还在吗?”
那句话,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狠狠地,劈中了我的天灵盖。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下意识地,用右手,紧紧地捂住了我的左手手腕。
那个地方,有一道浅浅的,早已愈合了的疤痕。
那是十年前,我从他学校,坐火车回来后,因为绝望,用水果刀,划下的一道,愚蠢的印记。
这件事,除了我,和当年送我去医院的父母,再也没有第四个人知道。
他……他怎么会……
我猛地,转过身,死死地,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