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这辈子,活了四十年,从没像今天这么扬眉吐气过。
在公司当牛做马熬了十五年,头顶的地中海都快熬出来了,今天,老板终于拍着他的肩膀,当着全公司的面,宣布他升职当了销售部经理。
晚上,妻子刘芳买了他最爱吃的猪头肉,开了一瓶他舍不得喝的好酒,满脸幸福地看着他,眼睛里亮晶晶的,全是崇拜。
可就是这个上一秒还为他举杯庆祝的女人,两个小时后,却从他们住了十几年的旧楼顶上,一跃而下,摔成了一滩烂泥。
警察在现场没有找到遗书,只在枕头下,翻出了一本丈夫王雷的日记。
“为什么会这样……活着,真没希望了……”
01
王雷是个老实人。
这是厂区大院里,街坊邻居们公认的。
老实到什么程度呢?
他走路都贴着墙边走,生怕挡了别人的道。跟人说话,声音从来不敢太大,脸上总是挂着一副小心翼翼的笑。邻居家谁家水管坏了,灯泡不亮了,只要喊一声“雷子”,他保准乐呵呵地就提着工具箱过去了,连口水都顾不上喝。
王雷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机械厂当销售员,一干就是十五年。
这十五年里,眼瞅着比他后来的年轻人都一个个升了职,加了薪,开上了小汽车,只有他,还窝在那个“销售员”的位子上一动不动。
不是他没能力。
论业务,他跑得最勤,磨破的嘴皮子能糊墙。论人缘,客户都喜欢他,觉得他实在,不耍滑头。
可他就是升不上去。
原因也简单,他太老实了,不会来事儿。
别的同事,隔三差五就拎着好烟好酒往经理、老板家里跑,马屁拍得山响。只有他,每次去看望领导,除了带两斤水果,憋半天也说不出一句奉承话。
他总觉得,干工作,凭的是本事,不是嘴皮子。
可现实,一次又一次地给他上课。
王雷的妻子,叫刘芳,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
她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每天站八个小时,一个月下来,工资也就三千出头。
刘芳长得不漂亮,也没什么文化,但她心疼王雷。
她知道自己男人是个什么性子,嘴上不说,心里比谁都憋屈。所以,她从来不在家里给王雷脸色看。不管王雷在外面受了多大的气,回到家,总有一口热饭,一张笑脸等着他。
她把这个不大的家,收拾得一尘不染。王雷的每一件衬衫,她都熨得平平整整。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省钱。菜市场里,为了一毛钱的差价,她能跟小贩磨半个小时。自己身上那件外套,穿了五年,袖口都磨出毛边了,还舍不得扔。
她总说:“雷子,你放心,咱不跟别人比。只要咱俩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可王雷知道,她心里比谁都盼着自己能有出息。
有一次,他半夜醒来,看见刘芳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对着一本家居杂志发呆。那上面,是一套装修得像宫殿一样的大房子。
听到他起身的动静,刘芳慌忙把杂志合上,笑着说:“睡不着,随便看看。”
可王雷分明看到了她眼里的羡慕和落寞。
从那天起,王雷就跟疯了一样跑业务。他把所有的休息时间都用上了,陪客户喝酒喝到胃出血,低三下四地求人,就为了能多签几个单子,让年终奖金的数字,能好看一点。
他想让刘芳,也过上好日子。
他想让她,能住上杂志里那样的大房子。
02
努力这东西,有时候真的会给你一点惊喜。
就在王雷快要认命,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的时候,机会,居然从天上掉了下来。
厂里的销售部经理,那个没少给他穿小鞋的李胖子,因为贪污公款,被老板一脚踹了。
经理的位子,一下子就空了出来。
厂里所有人都觉得,这个位子,怎么也轮不到王雷。比他资历老、关系硬的人,有好几个。
王雷自己也这么觉得。
所以,当老板赵德发把他叫到办公室的时候,他心里还琢磨着,是不是哪个单子又出问题了。
赵德发,是这个厂的创始人。一个五十多岁,总是笑眯眯的男人。他给王雷泡了杯茶,和他拉了半天家常,从厂子的发展史,一直聊到王雷的家庭情况。
就在王雷被他聊得云里雾里的时候,赵德发话锋一转,说:“小王啊,你在厂里干了多少年了?”
“赵总,十五年了。”
“十五年了……”赵德发感慨地叹了口气,“不容易啊。这些年,你的努力,我都看在眼里。你这个人,踏实,肯干,客户对你的评价也高。是个干实事的人。”
王雷受宠若惊,赶紧说:“赵总您过奖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赵德发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李胖子那事儿,你也听说了吧?”
王雷点了点头。
“那个位子,我想让你来坐。”赵德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销售部经理,你来当。有没有信心?”
王雷当时就懵了。
他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喉咙里像是堵了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能一个劲儿地点头。
从老板办公室出来的时候,王雷的腿都是软的。
他掐了自己好几下,疼,是真的!
他升职了!
他王雷,这个窝囊了半辈子的老实人,终于熬出头了!
他几乎是飞奔着回家的。他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那个陪着他吃了半辈子苦的女人。
当他气喘吁吁地冲进家门,把那份红头文件拍在刘芳面前时,刘芳也愣住了。
她拿起那份文件,仔仔细细地,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当她确认那上面写的真的是“任命王雷为销售部经理”时,她的眼泪,“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她没说话,就那么看着王雷,一边哭,一边笑。
王雷一把将她搂进怀里,这个四十岁的男人,也哭了。
“芳,我做到了!我做到了!”他哽咽着说,“以后,咱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了!我要让你住大房子,穿好衣服!我要让你当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刘芳在他怀里,用力地点着头。
那天晚上,是他们家这些年来,最热闹的一天。
刘芳破天荒地没有心疼钱,她去菜市场,割了二斤猪头肉,买了条大鲤鱼,还买了一瓶王雷念叨了好久,却一直舍不得买的“海之蓝”。
她做了一大桌子菜,一个劲儿地给王雷夹菜,给他倒酒。
“多吃点,多吃点。你看看你,最近都瘦成什么样了。”
“喝,今天高兴,咱不醉不归!”
王雷看着妻子那张被幸福和酒精染红的脸,心里暖洋洋的。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所有的苦,都值了。
他喝了很多酒,跟刘芳聊了很多。聊他们刚认识的时候,聊他们这些年吃的苦,聊他们对未来的憧憬。
他喝得醉醺醺的,最后是怎么睡着的,都不知道。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当他从醉梦中醒来时,等待他的,会是一个让他万劫不复的噩梦。
03
王雷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和楼下的嘈杂声吵醒的。
他头痛欲裂,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宿醉的感觉让他阵阵反胃。
“谁啊?大半夜的。”他嘟囔着,揉着太阳穴,想去开门。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边,是空的。
“刘芳?”他喊了一声,没人应。
他以为妻子是去上厕所了,也没在意。晃晃悠悠地走到门口,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是两个穿着警服的男人。
王雷的酒,瞬间醒了一半。
“警察同志,你们……这是?”
为首的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警察,国字脸,眼神很锐利。他上下打量了王雷一眼,沉声问:“你就是王雷?”
“是,是我。”
“刘芳是你什么人?”
“她是我爱人。”王雷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警察同志,是不是……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中年警察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侧了侧身,让他看楼下。
王雷探出头去,只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僵住了。
楼下,他们家那栋楼的正下方,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红蓝相间的警灯,在黑夜里不停地闪烁,刺得人眼睛生疼。
警戒线中间的空地上,围着一群人。隐隐约约的,他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一块白布。
那白布旁边,散落着一双红色的、带小碎花的棉拖鞋。
王雷的瞳孔,猛地一缩。
那只拖鞋,他认得。
是刘芳的。是去年过年,他花了二十块钱,给她从地摊上买回来的。
“不……不可能……”王雷的声音开始发抖,他感觉自己的牙齿都在打颤,“那……那不是她……绝对不是……”
他像疯了一样,推开警察就要往楼下冲。
“你冷静点!”中年警察一把将他抓住,力气大得像一把铁钳。
“那是我媳妇儿!你们放开我!放开我!”王雷拼命地挣扎,嘶吼,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我们理解你的心情,但请你配合调查。”中年警察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我们现在怀疑,你妻子的死,并非意外。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前,你,是第一嫌疑人。”
“嫌疑人?”王雷愣住了,他停止了挣扎,难以置信地看着警察,“你们……你们怀疑我杀了我媳妇儿?”
他忽然觉得,这简直是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
他,王雷,这个把刘芳爱到骨子里的男人,怎么可能去杀她?
“我们只是在按程序办事。”中年警察说着,对身后的年轻警察使了个眼色,“把他带回局里。”
王雷没有再反抗。
他像个被抽走了魂魄的木偶,任由两个警察架着他,穿过那些用异样眼光看着他的邻居,走下那段他走了十几年的楼梯。
当他经过那个盖着白布的身影时,他的脚步,还是忍不住顿了一下。
一阵夜风吹过,掀起了白布的一角。
他看到了刘芳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脸色惨白,双目紧闭,嘴角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诡异的微笑。
王雷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崩塌了。
04
审讯室的灯,白得刺眼。
王雷坐在冰冷的铁椅子上,双手被铐着,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
那一大桌子的菜,那瓶他没舍得喝的酒,刘芳那张幸福的笑脸,还有他自己,在酒精和幸福的催化下,说过的那些豪言壮语。
一切都那么美好,那么不真实。
就像一场绚烂的烟花,在最顶点的那一刻,轰然炸碎,只留下一地冰冷的灰烬。
为什么?
他想不通。
刘芳为什么要自杀?
就在他们苦尽甘来,马上就要过上好日子的时候,她为什么要选择用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姓名。”
对面,负责审讯的,还是那个国字脸的中年警察。他叫张振国,是市刑警队的副队长。
“王雷。”
“年龄。”
“四十。”
“职业。”
“……机械厂,销售……经理。”当他说出“经理”两个字时,王雷的心,像被刀子狠狠地剜了一下。
这个他盼了半辈子的头衔,此刻听起来,却充满了讽刺。
张振国一边问,一边在纸上记录着,头也不抬。
“你妻子,刘芳。根据法医初步鉴定,死亡时间大概在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是从你家楼顶,也就是七楼,坠楼身亡。死亡原因,是高坠导致的颅脑损伤和多脏器破裂。”
他顿了顿,抬起头,那双锐利的眼睛,像鹰一样盯着王雷。
“在她坠楼的那个时间段,你在干什么?”
“我……我在睡觉。”王雷的声音有些沙哑,“我昨晚喝多了,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
“也就是说,没有不在场证明?”
“我……”王雷张了张嘴,却无力反驳。
“根据我们的走访调查,你们的邻居,三楼的赵大妈反映,昨晚十二点半左右,听到你家里有激烈的争吵声。她还听见,你妻子在哭。有没有这回事?”
“争吵?”王雷愣住了,“没有!绝对没有!我们昨晚……我们昨晚一直在庆祝,我们很高兴,怎么可能吵架?”
“是吗?”张振国冷笑一声,“可我们还在你家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个摔碎的酒瓶。在你妻子的指甲缝里,也检测出了你的皮屑组织。这些,你又怎么解释?”
王雷彻底懵了。
摔碎的酒瓶?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指甲缝里的皮屑?难道是……难道是刘芳给他夹菜的时候,不小心碰到的?
他想解释,可他发现,在这些所谓的“证据”面前,他所有的解释,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我没有!我真的没有跟她吵架!更没有杀她!”王雷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我们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不信你们可以去问!我们院里的人都知道!”
“感情很好?”张振国从档案袋里,拿出了一张照片,扔到王雷面前。
照片上,是刘芳,她正和一个年轻男人,有说有笑地从一家金店里走出来。那个男人,还亲昵地帮她整理了一下头发。
“这个男人,你认识吗?”
王雷看着照片,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那个男人,他认识。
是刘芳的亲弟弟,刘强。一个不学无术,整天就知道伸手要钱的混小子!
“这是她弟弟!”
“弟弟?”张振国说,“可据我们调查,就在三天前,你妻子从她的银行卡里,取了五万块钱。而这笔钱,现在就在她弟弟刘强的账户里。五万块,对于你们这个家庭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吧?你,真的知情吗?”
王雷不说话了。
他不知道。
刘芳取钱的事,他一点都不知道。
他一直以为,他们家所有的积蓄,加起来也不到两万块。
她哪儿来的五万块?又为什么要把钱给她那个无赖弟弟?
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像一张无形的大网,将王雷紧紧地包裹住。他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他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那个与他同床共枕了十几年的女人。
她的心里,到底藏着多少他不知道的秘密?
05
审讯,陷入了僵局。
王雷翻来覆去就那一句话:“我没杀她。”
但除了这句话,他给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来洗脱自己的嫌疑。
动机?
在警方看来,动机太充足了。
妻子擅自将家里的巨款给了小舅子,丈夫发现后,怒火中烧,争吵中失手将妻子推下楼。这完全符合逻辑。
张振国看着眼前这个一脸颓败的中年男人,心里也有些犯嘀咕。
他办案多年,见过各种各样的凶手。有的人穷凶极恶,有的人狡猾如狐。但王雷给他的感觉,却不像一个杀人犯。他的眼神里,没有凶狠,没有狡诈,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近乎绝望的悲伤。
可办案,靠的是证据,不是感觉。
“队长,”一个年轻的警察推门进来,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张振国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把他先带去看守所。”他下令道。
就在王雷被带出去的那一刻,他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回头,对张振国说:“警察同志,你们……你们可以去看看我的日记!我什么都写在日记里了!你们看了,就什么都明白了!”
日记?
张振国愣了一下。
他想起来了,在勘察现场的时候,确实在王雷的枕头底下,发现了一个带锁的日记本。当时他们以为只是普通的笔记本,就没太在意。
“日记在哪儿?”
“就在……就在物证袋里。”
张振国立刻让人把那个日记本取了过来。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笔记本,蓝色硬壳封面,因为年头久了,边角都有些磨损。上面挂着一把小小的、已经生了锈的铜锁。
锁,很轻易地就被技术人员打开了。
张振国翻开了日记本。
字迹很工整,看得出来,写日记的人,很用心。
日记的内容,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日常。
“3月5日,晴。今天又被李经理骂了,心里不舒服。但回家看到刘芳炖的排骨汤,气就消了。有老婆热炕头,比啥都强。”
“4月12日,雨。刘芳的胃病又犯了,疼得直冒冷汗。我真没用,连个好点的药都舍不得给她买。我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6月1日,阴。今天发了奖金,偷偷给刘芳买了一支她念叨了很久的口红。她嘴上骂我乱花钱,可我看见她偷偷在镜子前照了好久。这个傻女人。”
张振国一页一页地翻着,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这本日记里,字里行间,都充满了王雷对妻子的爱和愧疚。这是一个深爱着自己妻子的男人,才会写出的文字。
他怎么可能去杀她?
难道,真凶另有其人?
是那个拿了五万块钱的小舅子刘强?还是说,有别的他们没有注意到的线索?
张振国加快了翻看的速度,他想从这本日记里,找到一丝一毫的破绽。
他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的日期,是昨天。也就是王雷升职,刘芳自杀的那一天。
可当张振国看清上面写的内容时,他整个人,就像是被一道闪电劈中,瞬间僵在了原地。
那个年轻的警察立刻跑了进来:“队长,怎么了?”
张振国把日记本递给他,指着最后一页,声音都有些变了调。
“你快来看!这……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