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芮扬 通讯员 张小默)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夏秋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各异的“千村宣教”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村民朋友身边。
高交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凤县河口农贸市场,面向这里采购果蔬的村民及商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看到卖菜的大都是一些来自乡下的老年人,民警提醒他们,不管是步行还是驾驶车辆,在出行时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在通过路口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指示信号,不闯红灯,步行要走斑马线;没有红灯路口则一定要注意观察,一看二慢三通过,不要在车前车后急穿乱闯马路。
岐山大队宣传民警走进故郡镇索王村丰源农业合作社,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与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合作社参股人员讲解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危害。结合剖析涉农用机械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升自我防范能力。
金秋时节,硕果累累。眉县大队宣讲民警穿梭于各个摊位之间,向商贩和购物群众耐心讲解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提醒摊主,在运送货物时务必戴好头盔,杜绝人货混装、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摆摊设点切勿占道经营。通过生动的讲解与警示,引导群众将交通安全牢记心间,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太白、渭滨、扶风大队走进咀头镇凉峪村、高家镇枣园村、杏林镇菊花村等等,开展“千村宣教”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心坎上。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文明劝导、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现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一盔一带”的重要性。
凤县大队民警留凤关镇喇嘛泉村,针对农村地区“一老一小”这一重点群体,民警耐心叮嘱他们出行时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和过往车辆,不随意横穿马路,引导村民摒弃交通陋习,让交通安全知识真正走进每一位农村群众的心中,为农村地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麟游交警走进西坊村蔬菜种植基地开展宣教活动,民警们手持拒绝酒驾宣传资料和农村交通安全手册,一边将资料递到群众手中,一边用亲切的方言耐心讲解:“老乡,您瞧瞧这本手册,里面都是和咱们日常出行相关的安全知识”,在交流过程中,交警们还不忘叮嘱群众:“家里有年轻人骑摩托车的,一定要提醒他们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别超速、别酒驾!”
下一步,宝鸡交警将持续推进“千村宣教”行动,让交通安全意识真正融入村民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成为每个人出行的“自觉习惯”,守护好每一个农村家庭的平安幸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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