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程欣的母亲李晓从湖北咸宁来到浙江玉环,带着2万余元向袁亮履行赔偿。现场,法官将李晓带来的现金用点钞机清点了两遍,距离执行标的额还差了3000元。
2019年1月,玉环市,年仅14周岁的程欣(化名)驾驶电动车不小心撞到路边步行的袁亮(化名),造成袁亮受伤。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程欣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程欣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父母程云(化名)、李晓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袁亮诉至法院。同年5月,玉环法院判决程、李二人赔偿袁亮3.1万余元。后续执行过程中,仅到位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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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6年半,程欣一直记挂着这件事,她利用课余和假期时间打工偿还债务,初期在奶茶店、蛋糕店打零工,后期长期担任服装店导购,积攒2万余元,委托母亲代为履赔。
“程欣这孩子是个好孩子,这钱沉甸甸的”……闻讯赶来法院的袁亮在了解对方情况后表示原谅,还主动放弃了余款,李晓赶忙表达歉意和感谢。(钱江视频)
编辑: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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