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发布消息,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广安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市前锋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学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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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蒋学华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蒋学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蒋学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安市前锋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蒋学华,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四川前锋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蒋学华早年曾在广安多个乡镇工作,2018年11月至2021年9月,历任广安市前锋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大佛寺街道党工委书记、广安经开区前锋园区党工委书记,前锋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21年9月至被查,任广安市前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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