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业主,大家应该都有亲身经历,小区公共水电费、电梯广告、车位出租都是由物业来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小区公共收益不是物业公司的"私房钱",不能作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或者运营成本。
然而,现实生活中,代收的公共水电费结余多少?电梯广告、车位出租的收益归谁?很多小区都是一笔“糊涂账”。一方面,业主很难了解到具体收入金额,也很少有物业将这部分收益分发给业主。
而在宿迁,小区公共收益的“糊涂账”正变得清晰透明,物业给小区业主返还资金行动正在这里持续推进。
这两天,宿迁泗阳县佳源外滩壹号物业服务中心里格外热闹,业主们陆续前来领取小区建成以来的首笔物业返还资金。业主毕传伟非常开心,他当场领到了一千多元的物业返还金。
这笔钱,来自于小区代收代交费用的结余。物业公司提前核算清楚收支,在确保小区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将结余资金全额返还给业主。
小区物业负责人刘鑫介绍,本次代收代交返还金共计87万余元,平均每户在600元至700元。接下来,他们还讲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针对财务账款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化。
同样的喜悦也洋溢在宿迁宿城区海天·翡翠城小区。这已经是该小区第四次向业主返还资金。四次总共返还金额约85万。小区还建立了“居民监督、支部把关、物业执行”的模式,从公共耗能结余到公共区域经营收益等,这里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阳光透明。
业主们的“获得感”,源于宿迁对物业资金监管的“破局之举”。自去年3月起,宿迁市纪委监委聚焦民生需求,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从去年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充电贵,到今年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资金管理混乱、收支情况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物业代收代交费、公共收益返还。
专项整治启动后,当地采取了“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策略。首批选取了14个隐患突出、业主反映强烈的小区进开展试点,组织街道、社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测算结余资金、制定分配方案,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全程接受业主监督。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资金返还工作迅速向宿迁全市铺开。各区县通过“一小区一专班”“一区一策”等举措加速推进。截至目前,宿迁已有236个小区、20余万家庭领到返还资金,总额超过4300万元,更多符合条件的小区正在陆续落实中。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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