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菏泽市正式拉开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的大幕,针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10类突出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全力守护市民出行安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当日上午9时,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联合丹阳街道办事处,在中华路与和平路口率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场,一位年轻小伙因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面对交警询问,小伙略显尴尬地解释:“着急出门办事,一疏忽就忘了戴头盔。”交警随即向其递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头盔堪称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关键时刻能发挥缓冲、减震作用,大大降低头部受伤风险,保护生命安全。” 小伙听完后,连连点头,认识到错误并承诺今后一定遵守规定,骑行必戴头盔。
据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中华路中队中队长丁发亮介绍,近年来,菏泽市涉电动车伤亡事故在全部交通事故中占比超70%,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高发态势,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8月中旬至9月1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9月15日至10月底进入严查严管阶段,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酒驾驶、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飙车炸街、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这10类突出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律顶格处罚,形成强大威慑力。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菏泽交警部门当天联合丹阳、佃户屯、岳程、陈集四个街道办事处,在人民路与纬四路口、黄河路与广州路口、国华路与文化路等重点路口同步开展整治,全方位加强路面管控力度。
此次菏泽市对电动车交通违法的严厉整治,不仅有助于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更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骑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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