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9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周应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应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周应军 资料图
退休两个月后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周应军,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甘肃景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6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周应军长期在甘肃工作,历任甘肃省建委人事处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职。2020年1月,周应军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25年1月,周应军退休。
2025年3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周应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权权交易
在公务保障中谋求特殊待遇
2025年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周应军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周应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缺失,毫无敬畏之心,长期破纪违法。违反党的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非法所得,编造虚假事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瞒报房产和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招录、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私利;违反廉洁从政要求,搞权权交易,在公务保障中谋求特殊待遇,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应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应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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