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医内科医生,但医院让我做神经介入手术,出了事算谁的?”这不是段子,而是真实发生的医疗纠纷。近日,某公司医院因主治医师超执业范围开展高风险手术,被判赔偿患者家属66万元。这场悲剧背后,暴露出多少医疗机构的管理漏洞?医生执业的“红线”,究竟该如何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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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一场致命的手术
患者吴先生(40岁)因“头晕、呕吐伴发热4天”入住某公司医院,初步诊断为小脑梗死、高血压3级和2型糖尿病。入院第18天,医院为其行“左侧小脑后下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结果术后脑出血,转入ICU后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显示,死因为脑出血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继发肺炎,最终多器官功能衰竭。
家属认为医院存在严重过错,起诉索赔66万余元。
法院判决:资质不符,同等责任
医疗鉴定指出,医方手术指征过宽、未充分告知替代方案和风险、术中操作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术后也未及时复查CT和请神经外科会诊,错过最佳救治时机。鉴定认定医方过错参与度为50%。
但关键不仅如此。
法院查明:主治医师的执业类别为“中医”,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专业”,并不具备开展“颅内介入检查及治疗”的资质。尽管医院辩称该医生曾赴上海某院神经外科进修并获结业证书,但二审法院明确指出:
进修经历不等于执业资质,不能突破法定执业类别框架。
最终,法院支持患方主张,判决医院承担60%责任,赔偿65万余元。医院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超范围执业:你真的了解吗?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医生超范围执业不仅是违规,更是高风险的法律雷区。
通常来说,超范围执业分为两类:
1.超专业范围执业:从事注册专业之外的诊疗行为;
2.超执业地点执业:在未注册或未备案的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这意味着:执业范围是法律划定的红线,不可随意逾越。
那些“说不清”的灰色地带?
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临床实践中仍存在不少模糊情形:
· 全科医生能否接诊多病共存、病情复杂的患者?
· 外科医生能否为儿童做阑尾手术?
· 心内科医生能否处理呼吸系统疾病?
· 没有麻醉科的机构能否实施全麻手术?
甚至,内科医生开眼药水、滴耳液、外用膏药……算不算超范围?
在实际卫生管理中,这类问题往往需请示上级行政机构才能认定。例如:
· 全科医生的诊疗范围通常限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 外科医生接诊儿童患者目前未被明确禁止;
· 心内科医生诊治呼吸系统疾病不属于超范围,但需履行谨慎注意义务,必要时请会诊。
但这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跨界”。一旦发生纠纷,这些模糊行为很可能被重新审视,甚至被认定为违规。
合规执业,是对患者负责,也是自我保护
医疗行为事关生命,法律底线不容挑战。
医疗机构应严格审核医师资质,特别是高风险手术、限制类技术项目,必须确保“人、机、证”匹配。
医生个人也应明确自身注册范围,不轻易涉足未经授权领域。进修培训能提升技能,但不能替代法定执业资质。
一旦因超范围执业引发医疗损害,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更可能承担高额民事赔偿,甚至职业生涯的重挫。
合规,是医生最好的护身符。
本文依据“医法汇”真实案例改编,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执业问题请咨询所在医疗机构法务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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