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类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一次遴选公告
为推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浏阳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浏阳经开区已成立浏阳经开高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根据母基金投资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市场类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母基金于2025年6月6日注册于浏阳经开区,总规模30亿元,由浏阳经开区与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母基金存续期为12年,自基金首期实缴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为7年,退出期5年,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年。母基金管理人为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浏阳经开区简介
浏阳经开区创立于1997年,2012年获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20余年的发展,浏阳经开区已成为开发面积达37平方公里的千亿级园区,形成了以显示功能器件及电子材料、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为主导,以休闲食品为特色的“三主一特”产业格局。同时抢抓“双碳”发展机遇,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逐渐形成规模。目前聚集了蓝思科技、长沙惠科光电、盐津铺子、九典制药、华纳大药厂、南新制药、尔康制药、永清环保、宇环数控、高创稀土等近4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A股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7家、湖南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33家。拥有长沙市级以上科研平台217个,其中国家级科研平台12个、省级科研平台122个、长沙市级科研平台83个。建成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云普检测、辐照中心、环氧乙烷灭菌中心、医疗器械实训中心等产业配套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园区先后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全国“2024年营商环境十佳园区”、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园区,多年获评湖南省、长沙市“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先进园区,也是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园区,已成为长沙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子基金申报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管理资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机构登记,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且没有《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情形。
3.团队配备及规模:(1)管理团队成员具备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条件与经验,拥有相关资格证书;(2)配备的核心成员中具有 5 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 3 人(在基金管理公司任职副总及以上职务的视为高级管理人员);(3)基金管理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机构累计实际管理各类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或实缴不低于5亿元;在子基金存续期内应积极响应浏阳经开区产业及项目研判诉求,出具项目分析论证报告。
5.历史业绩:管理机构原则上其本身管理的基金在拟投资领域有1个以上IPO、并购等方式成功退出的案例,或最近五年内至少有5个投资成功案例(含管理运营团队主要成员投资成功案例)。
6.募资能力: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有较明确的意向出资人和出资金额。
7.投后服务能力: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能够较好地为被投企业提供投后增值服务。
8.项目储备:拥有较强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优质项目储备资源,为所申报的子基金制定了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
9.管理机制: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和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完备的投资和投后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档案管理能力。
(二)拟新设子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出资及返投比例: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且不能成为单一最大出资人。子基金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子基金和子基金管理机构以及相关联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返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1.2倍。
2.出资原则:母基金可根据投资项目情况对子基金采取承诺注资的方式分期到位,在社会资本到位后同比例到位。子基金其余资金应依法募集,境外出资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子基金所有出资人应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均以合法资金认缴出资。
4.子基金的资金不得用于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政府引导基金禁止从事的投资或支出。
5.子基金投向:主要投资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浏阳经开区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三)子基金管理要求
1.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日常投后管理工作,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20日内向母基金管理人提交子基金季度项目投后管理报告,并于次年5月20日前向母基金提交上年度项目投后管理报告。
2.母基金有权跟随子基金同一轮次投资优质股权项目,子基金管理机构不得排除或妨碍母基金跟投特定项目的权利。
3.子基金在后续运作过程中因其他投资人合伙份额的退伙、转让合伙份额等变更导致母基金出资超过约定的认缴比例,母基金有权及时调整缩减认缴出资额。
(四)退出机制
子基金原则上到期清算退出。到期清算时,按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收益或承担损失。
四、操作程序
母基金选择子基金管理机构程序如下:
(一)公开征集
由母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接受基金管理机构申报。
(二)初选
母基金管理人对参与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筛选及磋商,根据申请人情况综合判断择优开展尽调。
(三)尽职调查
母基金管理人对通过初选的申请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形成《投资建议书》。
(四)投资决策
《投资建议书》及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母基金根据决策结果及子基金募资进度,采取分批设立的原则设立子基金。
(五)组织实施
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母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拟投资子基金签订合伙协议,并按流程及约定进行出资。
五、申报材料提交及受理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提交登记表、承诺函、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概况、拟设基金情况、其他文件等。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的格式见本申报指南附件,应按要求准备齐全,填写规范(签名齐全/盖章齐全/日期齐全),不能留白,不符合的应直接划掉或填写“不适用”。
(二)封装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装订),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纸质版应盖有申报机构公章,纸质版侧边应加盖骑缝章(公章),用文件袋装好封贴,贴纸上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筛选与磋商
材料受理后,母基金管理人会对申请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筛选,并现场组织磋商,磋商要点包括规模放大效应、返投比例及返投实现能力、管理费率、门槛收益率、业绩报酬分配、拟设立子基金其他LP资金到位情况、团队具体责任人实力与水平、承诺服务质量、申报方案、完成时间等。
(四)材料提交与磋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环球中心A塔36楼。
(五)本公告有效期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
(一)母基金管理办公室:
联系单位:浏阳经开区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75198506
地址:浏阳经开区康宁路9号
(二)母基金管理人:
联系单位: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61209682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环球中心A塔36楼
邮编:410000
附件:浏阳经开高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申请材料目录
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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