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据廉洁四川消息: 德阳市公安局原交通警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黄宪礼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德阳市公安局原交通警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黄宪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德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宪礼简历
黄宪礼,男,1965年1月生,汉族,重庆合川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0月至2000年9月,在部队服役;
2000年9月至2008年4月,在德阳市公安局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巡逻警察(特警)支队副支队长,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
2008年4月至2021年7月,历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罗江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德阳市旌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
2021年7月至2025年2月,任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高级警长;
2025年2月,退休。
四川省达县职业高级中学党委原专职副书记廖飞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达州市委批准,达州市纪委监委对四川省达县职业高级中学党委原专职副书记廖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飞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摊派费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廖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达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飞开除党籍处分;由达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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