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超过退休年龄工亡案件
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二次就业的情形越来越普遍,认定他们与现任工作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有利于对这一人群的劳动保护。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由我本人代理的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死亡后,申请工伤认定并最终成功的案例。
类似于这种情况的工作人员有很多,包括在大街上清扫马路的清洁工,或者在小区里干保洁的和保安的。
这些人都面临一个情况,就是年龄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他们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会被工伤科告知因为已经超过退休年龄,需要先去劳动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再来申请工伤认定,然而这个途径会把他们逼入一个死胡同。因为超过退休年龄的有很多案件是认定不了劳动关系的,那么工伤认定也就自然而然的会进入到一个非常被动的局面。
如何才能解决这样的难题呢?
通过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就能分析出一个比较有力的思路。这个员工在高速服务区做保洁,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跟我们的诉讼过程中,从劳动仲裁委一直打到了山东省高院,但最终他还是败诉,最后把工亡赔偿款全部支付给了我们。
当然这个案子拖了很长时间才打完,这是劳动争议特别是工伤案件的一个弊端。程序很漫长,要经历一个又一个的诉讼阶段。所以作为工伤职工和家属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相信最终会有个好结果的。
上天会眷顾那些不轻易放弃的人,愿每一个工伤职工都能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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