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人,更能凝结心灵;以艺通心,更易沟通世界”。为深入推进大理州“诗歌与少年成长计划”,让诗歌与爱伴随少年成长,传承文化,点亮梦想,特开展大理市2025“诗歌与少年”主题诗歌征稿活动。“诗歌与少年”旨在把“诗的种子”播撒在少年的心田,提升少年的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引导他们用诗歌表达自我丰富生活、弘扬时代精神,促进其全面发展,让诗歌成为少年成长路上的温暖陪伴与精神指引。
YOUTH
01
活动主题
诗歌与少年——风花雪月,乡愁大理
0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市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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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04
征稿对象
大理市全体中小学生
05
作品要求
1.体裁仅限现代诗、古体诗、散文诗,其他体裁暂不参与;
2.紧扣“风花雪月,乡愁大理”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立意新颖,充分展现大理青少年追寻梦想、热爱生活、热爱家乡、坚持奋斗的精神面貌;
3.每人限投5首(可组诗),组诗每首不超过20行,单首不超过50行;
4.作品须为原创首发,严禁抄袭、套改他人作品,严禁使用人工智能(AI)生成或套改作品;
5.投稿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诵读展示等(作者保留署名权);
6.请在诗歌正文文末备注参赛诗人的真实姓名、所在学校、班级、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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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采用网络在线投稿,请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稿:
1.邮箱投稿:
dlqkWL231240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诗歌与少年”投稿);
2.微信投稿:
17842269334(添加后直接发送作品及个人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
阿老师19987208172谢老师17842269334
07
作品评选
秉承公平、公开、透明的评审原则,征稿结束后,邀请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在“大理融媒”“大理市教育体育”“苍洱文苑”等媒体和公众号进行公布,主办方将优选部分作品拍摄成视频进行宣传推送,并向大理州诗歌季组委会进行推荐。
来源:苍洱文苑
编辑:施滢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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