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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星辰大海里,我们都是逐光而行的探索者。成长之路上,总有一些身影如灯塔般矗立——他们或许是课堂上拆解法理的师者,或许是案牍旁提点迷津的前辈,以经验为舟,以智慧为帆,照亮了我们从生涩到笃定的每一步。
今天,教师节如期而至,这不仅是向教育者致敬的时刻,更是我们回望成长、细数师恩的契机。为此,大成公号特别推出“一句叮咛,一程光亮——律途中的师者故事”教师节专辑,把这些藏在成长之路上的师恩片段,酿成文字,致敬那些曾为我们点亮律途的人,也让这份“传帮带”的温暖,在更多法律人中间传递、延续。(以下按投稿时间排序)
01
沈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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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之所以变得优秀,不是因为他想要超过什么人,而是他把自己的目标,定在了常人遥不可及的地方。”
我与恩师谈小顺律师相识于八年前的那个暑假,彼时的我涉世未深,在看见现实和理想的参差之后,犹豫着将要去往何方。初见时,恩师看出了我的踟蹰,他把一本翻得起毛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思路》推到我面前,“先想清楚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路在你自己脚下。”那一刻,我明白了,“做成什么事”之前,先回答“要做什么样的人”。
第一次写起诉状,为了追求所谓的“专业性”,我把辞藻堆砌得满满当当。谈律师拿起一支钢笔,一行行划去多余内容,只留“请求—事实—法律”的简洁框架,“文书是写给法官的,更是写给良知的。词不在多,而在准。”那一刻,我明白了,法律的剑锋不是为了伤人,而是要破开迷雾。我们笔下书写的是过去,落款的却是未来。
还有一次,我们写文书到凌晨两点,发现材料里缺少一份关键的转账凭证。他马上拿起手机:“再晚也得核实,我们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电话那头也在加班,翻找良久,终于补齐关键凭证。挂断电话,他点点头,我却记住了,这份求真,是对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尊重。
这些年来,恩师带我走过风雨,他常说,“我们所做的,是把秩序带回失序,把温度带进黑暗。人这一生,总要为信念呐喊一次。”我终于明白,他所说的“远方”,不是名片上的头衔,亦非书柜里的奖状,而是法律人能抵达的,更辽阔的良善与正道。
从侨福到兆泰,八年倏然而过,我如愿回归师门,恩师鬓角也已染上风霜。他把那支钢笔递给我,“这一次,交给你。”我知道自己即将去往很远很远的地方,但我不再犹豫,因为我心里,仍亮着当年他为我点起的那束光。
愿以此光,点亮深邃的夜空。
未来已来,远方不远。一路同行,共赴大成。
02
朱林岐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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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微不足道的案件,只有微不足道的律师。”
“令公桃李满天下,何用堂前更种花。”随着教师节的脚步悄然临近,我们不仅迎来了向教育者表达崇高敬意的时刻,更借此契机回溯成长之路,深切感念那些给予我们指引与启迪的师长。在法律这条既充满挑战又蕴含无限机遇的征途上,每一位法律人都曾得益于前辈与老师的悉心栽培,他们的话语如同灯塔,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
对我而言,初入法律行业时的引路人是金克明律师。自执业以来,恩师的谆谆教诲始终铭记于心。金克明律师,作为业界的资深前辈,不仅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执业三十余载,荣获浙江省功勋律师称号,并曾获浙江省律师突出贡献奖、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十佳律师等诸多荣誉。
记得初入律所时,我曾接手一个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心中难免有些懈怠,认为这样的小案子难以展现自己的才华。金克明律师似乎洞察了我的内心,他默默地将一副字挂在我的办公室墙上,上书:“没有微不足道的案件,只有微不足道的律师。”这简短而有力的话语,虽未直接对我言说,却如重锤般敲击在我的心头,让我深刻领悟到,每一个案件都承载着当事人的信任与期望,都值得我们倾尽全力。
自此之后,我开始以最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细节,深入研究案情,力求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公正的结果。最终,那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我也从中收获了宝贵的经验与成长。金克明律师的这番用心良苦,让我明白了作为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塑造了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这些来自师长与前辈的提点与教诲,或许只是初入职场时的一句叮嘱或建议,却足以让我们在迷茫中找到方向;或许只是攻坚案件时的一句鼓励或点拨,却足以让我们在困境中重燃斗志。它们如同点点星火,汇聚成照亮我们执业路的璀璨光芒。
如今,让我们以文字为媒,传递这份温暖与力量,让师道的薪火在法律人的传承中愈发耀眼夺目。
03
林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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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误大家时间了,我长话短说。”
大成成都分所主任刘守民律师很忙,不是在活动的现场,就是在准备发言的路上。纵然他长期处于高压发言环境,但每次都能呈现清晰、简洁、强相关的表达效果,让听者如沐春风,自愿走进他的表达节奏。有个很有意思的细节,主任平时存在不少口癖——“耽误大家时间了”“我长话短说”“虽然之前已作陈述,再做一点简要补充”。不论是在什么场景以什么身份发言,他好像都很珍惜听众时间。习惯观察听者反映,习惯琢磨听者听感,然后针对性调整表达方式、篇幅、内容。这种听众导向的表达方式,不仅是功能上的直击受众,更是伦理上的设身处地。习惯在生活中看到每一个具体个体,或许就是主任有效表达的不二法门吧。
04
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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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律师,是让辩护永不发生。”
曾几何时,我笃信法庭是法律人唯一的圣殿,一场酣畅淋漓的胜诉是最高荣耀。犹记为某数字经济出海企业赢得无罪判决那日,我与团队亦在掌声与赞誉中,品尝着身为胜利者的荣光。
然而,庆功宴上,我的前辈却避开了喧嚣,只以静水似的目光望着我,问道:“槌声虽定,但X企业合规的风险就彻底消除了吗?”
随后,他将这句教诲赠予我:“最好的律师,是让辩护永不发生。”
这句箴言,如同一束刺破苍穹的曦光,把我一语惊醒。是的,法律人的价值,与其在狂澜既倒时扮演孤勇的“拯救者”,不如在未雨绸缪时成为可靠的“守护者”。真正的智慧,隐于事前的润物无声远胜过事后的雷霆手段。合规护航,为企业编织一张密不透风的合规之网,将风险消弭于无形,稳步驶向茫茫商海的大海星辰,而这,才是对客户、对法治,乃至对整个商业文明,更为深邃的忠诚与担当。
05
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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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跟随郑翔龙律师和杨扬律师学艺以来,我自诩为他们的嫡传大弟子。但现在要回忆一句两位大状的提点,我竟一时无法落笔,或许因为他们并不喜说教,更或许因为,他们对我的提点,深深地渗透于我们每次办理案件时思维的碰撞之中。他们肯定我思维的活络,也批判我初出茅庐的瑕疵,从专业和修养一路帮助我成为现在更好的自己。
经师易遇,人师难遭,何其有幸。
06
沈丽英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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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我的恩师戴兰香先生在信中要我好好记住的学习警句。在这里我想分享的这封信已时近四十年,每每读来,我都会情不自禁潸然泪下。老师、医生,我们白话都尊称之为“先生”。莆禧村里但凡五十岁以上的,无人不知无人不识“戴先生”;她和学生们的故事,感觉几天几夜都讲不完......早年我们在天妃宫里上课,长大后同学们这样形容“戴先生”,她就是我们心目中的“妈祖”。远有云南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的张桂梅校长,近有曾任教我们莆禧小学二十载出头的“戴先生”,都是最美乡村教师,是大爱的具象化。祝愿戴老师和天下老师们,节日快乐!幸福安康!也祝愿学生们尊严师道,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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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些藏着温度的故事在字里行间铺展,我们会发现:成长之路上的师恩,从不是轰轰烈烈的宣言,而是案前的一份参考案例,是庭审后的一句鼓励,是困惑时的提醒。
今天,我们借文字向这些引路人致敬;未来,或许我们也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光”—— 把当年收到的叮咛,化作传给后辈的经验;把曾感受到的温暖,变成支撑他人前行的力量。
愿这份“传帮带”的薪火,在法律人的坚守里永远明亮,也祝每一位曾点亮他人律途的师者,节日快乐,前路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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