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管遭老板性侵:仅获2万多赔偿
女高管出差遭老板性侵被认定工伤,案件将开庭,当事人:裁定赔偿超百万实际执行 2 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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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来自天津的崔丽丽在跟随老板出差时遭遇职场性侵,后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但涉事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9 月 10 日,崔丽丽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经裁定可获赔偿 113 万元,但实际执行到位仅 2 万多元。与该事件相关的多起诉讼正在走法律程序,这场 “维权之战” 仍在进行当中。9 月 23 日,崔丽丽与前东家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即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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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商务宴请酒后遭老板性侵,隔壁房客的录音成为定案关键
2023 年 9 月 22 日,作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期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断片、应激、自我怀疑后,崔丽丽于当年 10 月 3 日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并与酒店值班人员一一沟通取证。
崔丽丽表示,当时王某抱着她走在保安前面,直接走到他的房门前,并命令保安把他的房门打开。崔丽丽报警后,杭州警方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负责此案件的检察官发现一个线索,这也成为了定案的关键证据。崔丽丽说:“这几个小时的监控,检察官一帧一帧地排查,最后排查到,凌晨 1 点 30 分左右,隔壁的房客走了出来出现在镜头里,而当时他正拿着手机。所以检察官判断,他应该是听到了动静并进行录音,很可能录到我被侵犯时候的情况,并听到我喊‘不要,不要’的声音。” 找到这位房客后,结合该录音、证词以及酒店内的公共安全视频,王某的犯罪行为被证实。
案件经开庭审理,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判处被告人王某强奸罪事实成立,有期徒刑四年。而崔女士则因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已无法继续正常上班。但她所在的公司不仅没有帮她申报工伤认定,还以 “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为由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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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定工伤,劳动争议案件即将开庭
崔丽丽将个人的社交账号更改为 “丽丽的战争”,并通过实名和露脸的方式,记录自己的维权过程。
2023 年 12 月,崔丽丽意识到自己应该申报工伤,因为遭受侵害,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事发后她就有申报工伤的想法,但被报警等事情耽误了。
2024 年 4 月 2 日,被告人王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刑事追责的突破为工伤认定奠定了基础。刑事判决书明确崔丽丽遭受侵害的事实,这一判决成为她主张工伤的关键依据 —— 据最高法行政审判庭的答复意见,职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符合 “因工作原因” 范畴的,应认定为工伤。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崔丽丽准备申报工伤之际,公司以 “未按规定请假、旷工”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承认工伤。原先支持她的直属女上司也站在了她的对立面,劝她 “以公司为重”。愤怒之后,崔丽丽选择维权,她先后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伤待遇。
2024 年 12 月 2 日,崔女士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写明,崔女士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五) 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因不服工伤认定,公司方于 2025 年 1 月,提起行政诉讼。2025 年 7 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涉事公司的诉讼请求,对崔丽丽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8 月,崔丽丽通过社交平台称,涉事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意味着此前的法院判决已生效,她所受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她表示,维权是一个去污名化的过程,希望有类似遭遇的女性,抛弃内耗,勇敢维权。据潮新闻 8 月 21 日消息,崔丽丽案为国内第一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
9 月 10 日,崔丽丽告诉潇湘晨报记者,9 月 23 日,她与涉事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即将开庭。该案因企业不服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企业诉求是希望法院依法判令原告无须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周六加班费等,起诉书显示,崔丽丽在 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 月停工留薪期工资为 846145.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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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丽表示,目前很多网友误以为自己已经拿到了 113 万元的赔偿金,事实上,从维权到现在,她仅获得了 2 万多元的赔偿。与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 (涉案金额 113 万余元) 及工伤待遇案件 (涉案金额约 50 万元) 仍在走法律程序,这将是一个漫长的维权过程,她会坚持到底,争取公平正义的到来。
法律解读及给职场的建议
从法律层面看,崔丽丽的遭遇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是对强奸罪的认定,在这起案件中,通过警方的细致侦查,获取了酒店监控、隔壁房客录音以及相关证人证词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王某违背崔丽丽意志实施性侵行为,最终使其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性侵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关于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五) 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崔丽丽是在受公司指派出差期间,因参加公司安排的商务宴请而遭遇性侵,符合 “因工作原因” 这一关键要素。虽然涉事公司以崔丽丽醉酒以及旷工等理由试图否定工伤认定,但法院认为,崔丽丽醉酒与被强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以此为由排除工伤认定,这一判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工伤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对于企业而言,这起案件敲响了警钟。企业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包括预防职场性骚扰和性侵犯。在员工因工作遭受侵害后,企业应积极协助员工维权,而不是试图逃避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反性骚扰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明确此类行为的严重后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同时,对于员工因工作遭受的伤害,企业应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不幸遭遇职场性侵犯,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报警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要积极寻求医疗救助和心理疏导,关注自身身心健康。在维权过程中,可借助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坚定地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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