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松山村村民王松华实名控告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月城派出所,指其在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存在有案不立、办案拖延、误导鉴定、包庇犯罪嫌疑人等行为,导致案件长达一年未获立案,犯罪嫌疑人至今未被追究责任。
据王松华反映,其位于月城镇松山村的老宅于2022年9月2日被同村村民王小波雇佣挖掘机强行铲平,屋内家具全部损毁。王松华当天即向月城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出具了《受案回执》(文号:揭东公安案案字〔2022〕00760号),但至今未作出立案决定,也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王松华在控告材料中指出,月城派出所以“价格无法认定”为由拖延办案,但其同时指控派出所在委托价格认定过程中存在故意误导行为——在向揭东区价格认证中心提交的《价格认定协助书》中,将房屋描述为“残旧老房子”“破损严重无法居住”,且未提供家具品牌、购买凭证等关键信息,导致鉴定无法完成。
王松华认为,其房屋产权清晰,虽建于早年但仍具使用价值,家具虽无发票但也属合法财产,整体损失远超过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元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
此外,王松华指出犯罪嫌疑人王小波系“村长堂弟”,质疑派出所是否存在包庇、“保护伞”等问题。其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依法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目前,揭东分局及月城派出所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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