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9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卫东(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卫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黄卫东 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黄卫东出生于1969年9月,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黄卫东曾先后担任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室副主任、主任,合肥市肥西县委常委,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区长,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瑶海区委书记等职。
2021年5月,黄卫东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党工委书记,2022年11月任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5年3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黄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廉洁底线失守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2025年8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黄卫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黄卫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由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卫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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