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丹,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入选“中国好人榜”,先后获得“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民建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奖”“中华慈善总会‘爱心企业家’”“吉林省B类人才”“吉商突出贡献人物”“吉林好人·先锋企业家”“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常翔宇 通讯员 孙思萌
走进长春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丹力公司”)的健康产业园,全流程数字化智能生产线格外引人注目:精准抓取产品的机械臂,全流程无人操控的AGV(自动导向车)……这座现代化工厂深耕于体重管理、运动营养、儿童休闲零食等细分领域。
作为佐丹力公司董事长、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的韩丹始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品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犹如一针强心剂,鼓足我们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在接受采访时,韩丹如是说。
01
立足黑土地的创业梦
“自强不息,化茧成蝶,饮水思源。”回首自己的创业历程,韩丹用这三个词语概括。
韩丹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初中毕业后便辍学打工。“我在最迷茫的时候,从舅舅口中听到了自考这条路。”那时,韩丹白天打工,晚上学习。经过不懈努力,他如愿以偿考入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制药专业,开启了他新的人生篇章。
韩丹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药房当抓药学徒。“当学徒时,我逐渐萌发出一个念头:能不能研发一款既营养均衡,又兼具药食同源的健康产品?”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韩丹离开药房,前往制药企业打工。
“在工作过程中,我逐渐摸清了从药品化验、生产、新药研发到药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脉络,并通过翻阅大量古籍、拜访生命科学领域专家教授,找准了‘素食’这条路。”韩丹回忆道。
2013年,韩丹成立了佐丹力公司。他立足吉林省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甄选谷豆、种籽、花朵、菌藻、坚果等九大类159种食材进行加工,成功研发出“佐丹力159方便杂粮粥”。
在这之后,韩丹陆续研发出谷物棒、蛋白棒、素食魔方、椴树蜜以及西洋参软蜜片等系列产品。这些产品先后成为中国南北极考察团选用产品、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产品、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国家队运动员备战保障产品。
“企业成立之初,活着是最简单的目的,可当企业壮大之后,就应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韩丹的带领下,从吉林省抗洪,到四川省九寨沟抗震抢险,从支持江西省井冈山革命老区希望小学建设,到启动乡村少年成长中心,佐丹力公司始终活跃于爱心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担起社会责任。
02
为乡村振兴培育新动能
“通过与来自不同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流,我发现各地在农业领域都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韩丹近年来最为关注的是农业发展问题。
如何强化高质量的农村职业教育,为农业培养留得下、用得上、干得好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劳动者?对此,韩丹有自己的见解:“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高素质农民培养体系;释放政策红利,提升农民参与积极性;精准定制内容,真正取得培育实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在全国两会期间,韩丹先后提交了《关于实现“藏粮于技”,充分发挥农村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等相关提案,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积极反馈和支持。
“作为一家植根黑土地的民营企业,我希望更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人才扎根农村,通过将种植原料转化为高附加值的健康食品促进农民增收。”韩丹说。
“我将积极寻求合作机会,加强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韩丹格外珍惜这份人民赋予的权利,他表示,自己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职尽责,积极为人民群众发声。
03
关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工作举措。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条文,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新阶段。特别是该法第三十三条针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为民营经济组织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拓宽纠纷多元解决渠道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吉林省专精特新企业的代表,韩丹十分关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发过程中,每一个创新‘果实’都要靠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去浇灌。”韩丹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示范站’等方式,有效提升了涉企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质效,在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的同时,助力企业守住创新成果,让民营企业安心创新、放心发展。”
立足民营企业发展需求,韩丹建议:“人民法院可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戒力度,尤其对于恶意、重复侵权行为,探索纳入信用惩戒体系。同时,希望人民法院能围绕企业日常经营中高频涉及的风险点,如合同签订履行、劳动用工规范、公平竞争环境营造等维度,提供更具前瞻性的法律风险提示与辅导,帮助企业更早发现、规避经营中的风险。”
在涉企执行方面,韩丹建议:“人民法院可以持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于因暂时资金问题陷入执行困境的民营企业,比如新设备研发短期资金周转难时,法院可采用‘活封活扣’,助力民营经济活起来、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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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6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74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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