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咨询:
我姐涉嫌在国内经营球星卡,我在国外帮她采购卡。一直以来都是我委托一家华人物流公司报关进口的,平时通关都是很顺畅的,偶尔丢货,物流公司也照价赔偿了。上个月海关缉私警察上门找到我姐,说我们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对我姐取保候审。请问一般这种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走私刑事辩护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你的问题比较宽泛,一般情况下走私普通货物罪成立需要以下证据:
从犯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的角度看:
证明存在走私的主观故意:比如明知应如实申报缴纳进口关税,但为牟利,故意采取低报价格、伪报为个人物品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证明存在客观行为:比如实施了委托转运公司或水客,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伪报为个人物品又以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申报进境的行为。
证明犯罪结果: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最终核定约为214万元)。
量刑情节:被告人有坦白、退赃等从轻情节,主从犯、是否有自首等情节。
从证据可分类的角度看:
1. 书证、物证
一般是此类案件中最庞大、最基础的证据群体,主要用于证明走私的客观行为、流程、数量和偷逃税额。
程序性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搜查证》、《扣押清单》等,证明案件来源及侦查行为的合法性。
主体身份证据:户籍资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学校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身份及无前科情况。
关键实物证据:扣押的球星卡、手机、电脑主机、硬盘等。这些是走私的货物和犯罪工具,经辨认与案件关联。
记录犯罪行为的书证
物流与申报记录:从转运公司调取的物流信息、申报数据(品名、价值、数量),直接证明“低报价格”的行为。
资金流水记录:从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调取的交易流水,证明支付清关费用以及货款的支付路径。
内部工作记录:有些涉案人员详细记录了每笔货物的真实价格、客户信息、物流单号,是核税的最原始依据。
核定结论性书证《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及《计核资料清单》、《计税说明》。这是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直接量化了犯罪的危害结果(偷逃税额),是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
2. 证人证言(印证证据群)
多名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并与书证、被告人供述形成证据闭环,还原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
3.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直接证据)
被告人的供述是直接证据。
4. 鉴定意见(专业证据)
电子数据鉴定文书证明侦查机关依法对扣押的电子设备(手机、电脑、硬盘)进行数据提取和固定,确保了电子证据的原始性和合法性,为上述电子书证的采用提供了程序保障。
5. 电子数据(现代犯罪的核心载体)
如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网站平台数据、云端存储数据等电子数据贯穿始终,是证明主观故意、联络共谋、实施行为的主要载体。它们通过《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网络在线提取笔录》等合法程序转化为可采信的证据。
6.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存在对涉案物品(球星卡、手机等)的辨认笔录,证实了物证与案件的关联性。
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走私犯罪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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