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弟弟骂我脏,重生后我不要他了
我为弟弟顾浩宇偷面包时被抓住,活活打死。
然后,我们一起重生了。
上一世,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孤儿。
我求人打黑工,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只为让他能吃上一口热饭。
我以为我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
直到我奄奄一息时,看见一辆豪车来了。
我们的“父母”走下车,只丢下了一句话:“极端环境下,高贵和卑劣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一点浩宇要强多了。”
顾浩宇就是那个纯真而高贵的人。
而我,是那个为了生存不择手段“卑劣”的人。
一睁眼,我回到了被店主堵在巷口的那天,手里还攥着半个发硬的面包。
顾浩宇站在巷口的另外一边,身边是那对衣着华贵的父母。
他也重生了,看着我,眼神里全是陌生的厌弃。
“顾思琪,你真脏。”
“妈妈说,你这种人,天生就该烂在泥里,别来污染我的人生。”
可顾浩宇,我天生也不是个小偷啊。
1
腿上的传来剧烈的疼痛,面包店主指着我鼻子就要骂。
我忍着剧痛,大声道:
“我不是小偷,我给钱!”
在店主和他错愕的注视下,我慢慢地从破旧的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
我把它们摊在手心,仔细地数了一遍。
一毛,五毛,一块……
这些是弟弟以前捡瓶子给我的,说是要攒起来给我换一双合脚的鞋。
我一直一直视若珍宝,不舍得用。
我抬起头任凭眼泪滑落,把所有的钱都递到店主面前。
“对不起,拿了你的面包。”
“这里是我所有的钱,先赔给你。”
我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店主张着嘴,看着我手里的钱,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大概没见过一个小偷,会用这样的方式来道歉和赔偿。
李欣怡轻哼一声,那声音里充满了不屑。
“装模作样。骨子里的卑劣是改不掉的。”
顾浩宇没有说话,但他拧紧的眉头说明了他内心的不悦。
他大概希望我像前世一样,哭闹,下跪,丑态百出,来衬托他的优雅与不同。
可我偏不。
我把钱塞进店主的手里,不再看他。
前世,为了让十五岁的弟弟吃饱。
我打着廉价的黑工,天不亮去帮人搬货物,沉重的货物总是压得我喘不过气。
肉体上的疼痛能忍,可精神上却总让我自卑。
没钱总会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
当店铺弄丢了一箱大米,老板娘不分青红皂白咬定是我偷的。
那一刻,为了钱我还是忍气吞声。
因为我知道,只有留下来才能养活弟弟。
可这一次,我不想再忍受了。
我最后一次,看向顾浩宇。
目光越过他华贵的衣服,越过他精致的五官,看到了他灵魂深
处的凉薄与自私。
前世为他而死时,我心里还念着,下辈子不要再做姐弟了,太苦了。
现在我才明白,苦的只是我一个人。
我对他,再也没有爱,没有依赖,没有不舍。
我收回目光,转身,一瘸一拐的走向了另一条更深、更暗的小巷。
那里通往我们曾经的家,也是我和他们不同的两个世界。
身后,传来顾浩宇带着一丝错愕和恼怒的声音。
“顾思琪!你站住!”
“你别以为你这样做,就能掩盖你身上的臭气,你和我永远都不一样。”
“如果你好好听话,我不介意让妈妈也带你走。”
我没有回头,只听见那女人说。
“浩宇,她这种小偷不配进入我们顾家,以后你就别管她了,一条野狗而已,怎么能和你比。”
可就是我这条野狗,养活了他顾浩宇十五年。
这条阴暗的小巷,我走了无数次。
有一次我给他带了热乎的肉包子,因为太黑摔了一跤。
我死死护住那两个肉包,结果手臂上摩擦出一条深深的伤口,直到现在还留着伤疤。
我记得顾浩宇当时红着眼骂我笨蛋,说以后要在我每条回家的路上都装上路灯。
可终究,灯不会为我亮起。
我回到了熟悉的桥洞下。
空气里弥漫着河水的腥气和腐烂垃圾的酸臭。
这里就是我和顾浩宇相依为命了十五年的家。
角落里放着一只独眼泰迪熊玩偶。
这是顾浩宇八岁生日时,我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洗了无数遍,亲手缝好了破洞,送给他的礼物。
我抓着玩偶,走到桥边,毫不犹豫地将它扔进了浑浊的河水里。
再见了,顾浩宇。
再见了,我愚蠢的前半生。
腿上的伤火辣辣地疼,我拖着腿,去废品站卖了所有的东西。
在路边的小药店买了一瓶最便宜的消毒水和几个创可贴,又买了两个最硬的馒头。
回到桥洞,我咬着牙,用脏水冲洗伤口,再把消毒水倒上去。
剧痛让我浑身发抖,冷汗浸湿了后背,我咬着牙不让眼泪落下来。
养好伤后,我开始找工作。
一连几天,我依旧四处碰壁,遭受了无数的白眼和驱赶。
路过一家小店时我被熟悉的名字吸引驻足,屏幕上显赫的标题:
“市值千亿的顾氏集团董事长顾昊然为迎接历练归来长子顾浩宇,举办豪华盛宴!”
他穿着高档礼服,矜贵清冷。
而我依旧破破烂烂。
终于,我们成为现实世界中的平行线。
我快要饿晕的时候,在城中村的一个大排档找到了活。
老板娘陈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破烂的衣服,苍白的脸,还有腿上没处理好的伤。
“会洗碗吗?”
“会!”我点头如捣蒜。
“一天三十,管一顿饭,干不干?”
“干!我干!”
我终于找到了工作,一名洗碗工。
大排档的生意很好,油腻的碗碟堆得像小山一样。
陈姐是个面冷心热的女人,她看我拼命的样子,晚上下工时,多给了我一些吃食。
“拿着,看你瘦的跟猴儿似的。”
“谢谢陈姐。”
我接过馒头和咸菜,这是重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别人的好意。
我不要命的干活方式,让陈姐很快对我另眼相看。
不到半个月,我就从一个只配在后厨洗碗的小工,变成了能在大堂给客人端菜的帮厨。
大排档的员工餐很简单,就是些卖不掉的边角料。
哪怕是这些边角料,对于当时的我和弟弟来说,那也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我利用这些没人要的菜叶、肉末,加上最简单的调料,做出来的员工餐,竟然吃起来意外得不错。
“琪琪,你这手艺可以啊!比我老婆做的强多了!”
“就是,这味道,绝了!不去当大厨可惜了!”
工友们的称赞,让我找回了一点久违的自信。
这天,陈姐接了个电话,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儿子在学校跟人打架,把人打伤了,急需一笔钱赔偿。
可大排档的生意最近越来越差。
陈姐坐在角落里,一个人偷偷抹眼泪。
我走了过去。
“陈姐,让我试试吧。”
“试什么?”
陈姐红着眼睛看我。
“让我试着做做菜,上新。”
“你?”陈姐有些怀疑。
我没有多说,直接走进后厨。
前世为了活下去,将捡来的隔夜米饭,配上最廉价的酱油和临期鸡蛋,做出一道“黄金酱油炒饭”。
没有复杂的工序,全靠弟弟喜欢,还有日复一日的熟练。
这也是前世我和弟弟改善伙食的时候,做的最多的一道菜。
到后来,每次他不开心,我都会想办法弄来鸡蛋,给他做一碗热乎的蛋炒饭。
我曾经最喜欢听他说,“姐姐的蛋炒饭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我要吃一辈子!”。
现在想起来,就像个笑话一般。
为了做好这份炒饭,我亲自去购买了新鲜食材以及挑选了最合适的调料。
当炒饭出锅的那一刻,浓郁的酱香和蛋香混合在一起,瞬间飘满了整个大排档,甚至飘到了外面的街上。
“好香啊!这是什么?”
所有人都被吸引了过来。
我把一碗炒饭递给陈姐。
“陈姐,你尝尝。”
陈姐将信将疑地吃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
米饭粒粒分明,颗颗都包裹着金黄的蛋液和酱油的焦香,简单,却好吃到让人想哭。
“陈姐,我们推出五元爱心炒饭吧。”
我趁热打铁。
“专门卖给附近工地的工人和体力劳动者,他们需要这样便宜、
管饱、又好吃的东西。”
陈姐看着我,眼睛都亮了起来。
“好!就听你的试试!”
“黄金酱油炒饭”一炮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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