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女友考上北大后一句话将我打入深渊,我含恨远赴雪域戍边二十年。
当我转业归来,却发现昔日的天之骄女竟在街边乞讨!
这不可能!
面馆老板娘看着她,轻轻一叹,却道出了一个让我瞬间崩溃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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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992年的夏天,空气里都是黏糊糊的热气,和着街边槐树上声嘶力竭的蝉鸣。
我们县城不大,一条主街从东头看到西头,骑个自行车,一脚油门踩到底,用不了十分钟。
那时候我叫赵卫国,人如其名,长得五大三粗,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力气大,讲义气。
我爹是县水泥厂的工人,我娘在街道糊纸盒,一个月俩人的工资加起来,不到三百块。
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日子过得紧巴巴,饭桌上一个月也见不了几回荤腥。
我唯一的盼头,就是李月。
李月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长得白净,扎着一条乌黑的马尾辫,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两个弯弯的月牙儿。
她跟我不一样。
她是那种天生就该从书里走出来的姑娘,脑子聪明,人又勤奋,每次考试,她的名字总是在红榜最上头那个位置。
我们俩能走到一块,全县城的老师和同学都觉得是奇迹。
他们不知道,我为了追她,把我这辈子所有的心思都用上了。
她爱吃校门口王大爷的冰棍,五分钱一根,我每天中午不吃饭,省下钱来给她买。
她晚自习回家路黑,我天天晚上算好时间,在巷子口等她,再远远地跟在她后头,看她家里的灯亮了,我才放心回家。
我把我爹奖励给我买书的钱,偷偷攒下来,给她买了一本《红与黑》,因为我听她说,她最喜欢司汤达。
虽然我连司汤达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她收下了那本书,没说喜欢,也没说不喜欢。
只是从那天起,她开始会在下课的时候,给我讲题。
“赵卫国,这道题你又做错了,应该用这个公式,你看……”她说话的声音很温柔,带着一股我不懂的,好闻的墨水味。
我就趴在桌子上,看着她的侧脸,阳光洒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我感觉自己的心,就像被泡进了蜜罐里,又甜又软。
我们就这么好上了。
没有牵手,也没有拥抱。
那个年代,男女同学多说两句话都会被传闲话。
我们最亲密的举动,就是并排走在河堤上,她捧着书看,我跟在她旁边,听她给我讲北京,讲天安门,讲她最大的梦想——考上北京大学。
“卫国,等我考上了北大,我就把你也接过去。”她仰着脸,看着天上的云,眼睛里闪着光。
“我去北京干啥?我这脑子,连个大专都考不上。”我有点自卑,挠了挠头。
“你可以去打工啊,听说北京遍地是机会。等我毕业了,找个好工作,我们就结婚,在北京安家。”
“真的?”我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真的。”她转过头,看着我,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我甚至觉得,就算她让我去死,我都会毫不犹豫地笑着跳进河里。
我开始拼命地学习,我想离她的世界,近一点,再近一点。
可我不是那块料。
那些数学公式,那些英文单词,在我眼里,就跟天书一样。
我越是着急,脑子越是一团浆糊。
而她,却离她的梦想越来越近。
模拟考试,一次比一次分高,老师们都说,我们县,可能要出一个北大的金凤凰了。
我打心眼儿里为她高兴,可与此同时,一种巨大的、无形的压力,也开始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感觉,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条越来越宽的河。
她站在对岸,光芒万丈。
而我,只能在这边的泥潭里,远远地望着她。
02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整个县城都炸了。
李月考了688分,全省文科状元。
县政府门口拉起了巨大的红色横幅,县广播站循环播放着她的光荣事迹,她家的门槛,都快被来送礼道贺的亲戚和单位领导给踏破了。
她真的成了金凤凰。
而我,毫无意外地,落榜了。
我的分数,离最低的大专线,还差了整整五十分。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没出门。
我爹气得拿皮带抽我,骂我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我娘抱着我哭,说:“儿啊,咱不念了,咱没那个命,跟妈去糊纸盒,一样能养活自己。”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觉得,我的人生,好像在那一刻,就已经结束了。
第四天,李月来找我了。
她穿着一条崭新的白色连衣裙,那是县长奖励给她的,看起来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
她站在我家那破旧的院子里,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她让我跟她出去走走。
我们又来到了那条熟悉的小河边。
夏天的风吹在脸上,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我们沉默地走了很久,谁都没有先开口。
最后,还是她停下了脚步。
“卫国,”她没有看我,只是看着河面,“我们……分手吧。”
这三个字,她说得很轻,可在我听来,却像是晴天霹雳。
我浑身一震,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为什么?”我的声音在发抖。
“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终于转过头,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平静,“我要去北京,去读中国最好的大学,我的未来,会有无限的可能。”
“而你呢?”她顿了顿,语气里带着一丝残忍,“你考不上大学,只能留在县城,也许会去接你爸的班,当个水泥厂工人。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未来了。”
“我可以努力!我可以去复读!我……”我急切地想辩解,想挽留。
“没用的,卫国。”她打断了我,“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们……算了吧。”
她从口袋里拿出那本我送给她的《红与黑》,递还给我。
“这个,还给你。谢谢你,陪我走过一段路。”
我没有接。
我的手在抖,我的心在滴血。
我觉得,我这辈子所有的尊严和骄傲,都在那一刻,被她摔在地上,踩得粉碎。
“李月……”我还想说什么。
她却已经转过了身。
“我后天的火车,去北京。以后,别来找我了。”
她走了,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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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白色的连衣裙,在我的视线里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小点,消失在了河堤的尽头。
我一个人,在河边站到了天黑。
我没哭,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只是觉得心口那个位置,空了一大块,呼呼地往里灌着冷风。
回到家,我对我爹说:“爸,我想去当兵。”
我爹愣住了,他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想好了?”
“想好了。”
“当兵,苦得很。”
“我不怕苦。”
我爹看着我通红的眼睛,沉默了半晌,最后,他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好!有志气!我儿子,就算考不上大学,也照样能保家卫国!”
那年冬天,我穿上了军装。
在新兵分配的时候,我没有丝毫犹豫,在志愿表上,填下了最艰苦、最遥远的地方——西藏阿里。
雪域高原,生命禁区。
我想,只有去那种地方,那种能把人冻僵、能让人的灵魂都感到缺氧的地方,我才能忘了她,忘了那种被全世界抛弃的,锥心刺骨的疼。
03
阿里高原的風,是硬的,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刮在人脸上,生疼。
这里的氧气,只有内地的一半,刚来的时候,我连走快两步都喘得像条离了水的鱼。
头疼,恶心,失眠,嘴唇发紫,指甲凹陷,这些都是高原反应的“见面礼”。
新兵连里,有一半的人都扛不住,哭着喊着要回家。
我没哭。
我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训练上。
五公里武装越野,我背着三十公斤的装备,跑到最后,嘴里都是血腥味,可我从来没掉过队。
射击训练,我趴在零下三十度的雪地里,一趴就是几个小时,手脚都冻得没了知觉,就为了练那份稳定和精准。
格斗搏击,我专门挑最壮的对手,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第二天照样跟没事人一样继续上场。
我不要命一样的拼,把所有人都吓到了。
老班长王大山,一个在西藏待了十年的山东汉子,把我叫到他的宿舍。
“赵卫国,你小子想干啥?想寻死?”他递给我一根烟,眼神复杂。
“报告班长,我想当个好兵。”我立正回答。
“放屁!”王大山骂了一句,“你那不叫想当好兵,你那叫糟蹋自己!你心里有事。”
我没说话,低下了头。
“是为了女人吧?”王大山叹了口气,“能让一个男人这么不要命的,除了女人,没别的原因。”
我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没出息!”王大山又骂了一句,语气却软了下来,“天底下的女人多的是,为了一个,值当吗?把身体搞垮了,你这辈子就完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把眼泪憋回去!是个爷们,就得活出个人样来!你要是真有本事,就混出个名堂,提了干,将来开着车回去,让她看看,她当年是瞎了眼!”
老班长的这番话,像一盆火,浇在了我冰冷的心上。
从那天起,我不再是单纯地为了麻痹自己而训练。
我开始真正地把当兵,当成我这辈子的事业。
我开始学习,看书。
虽然那些理论知识对我来说还是很吃力,但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啃。
我不懂就问,问老兵,问干部,哪怕被人嘲笑,我也不在乎。
我的军事技能,突飞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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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我就在军区的比武中,拿下了射击和越野两个项目的第一名,荣立了三等功。
第三年,我因为表现突出,被破格提拔为班长。
我成了我们那一批兵里,第一个当上“官”的人。
我把这个消息,写信告诉了家里。
我爹在回信里,第一次没有骂我,而是用歪歪扭扭的字写道:好样的,儿子,给爹长脸了。
我拿着那封信,在雪地里,哭得像个傻子。
在阿里的日子,很苦,也很单调。
每天除了训练,就是巡逻。
我们的防区,是几百公里的无人区,一眼望去,除了雪山,就是荒滩。
有时候巡逻一趟,就是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个人影。
寂寞,是比严寒和缺氧更可怕的敌人。
很多战士都待不住,两年义务兵一到,就哭着喊着要回家。
我坚持了下来。
一年,五年,十年……
我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战友,他们有的回家娶妻生子,有的转业去了地方,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只有我,像一棵钉在雪山上的铆钉,始终没有离开。
我不是没想过她。
尤其是在那些大雪封山的夜里,我会一个人,对着哨所外那轮清冷的月亮,想起她。
我会想,她现在在哪里?在北京,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她过得好吗?她是不是已经嫁给了一个比我优秀一百倍的男人,生了一个和她一样聪明的孩子?
这些念头,像针一样,偶尔会扎得我心疼。
但更多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平静地面对。
二十年的时间,足以把最炽热的岩浆,都冷却成坚硬的岩石。
我把她,连同那段卑微的过去,一起埋在了心底最深的地方,上面盖满了厚厚的,终年不化的积雪。
我立过几次功,也受过几次伤。
最严重的一次,是在一次追捕越境分子的行动中,我为了掩护战友,被对方的子弹打中了小腿。
我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
那颗子弹,永久地留在了我的身体里,每到阴雨天,伤口就又疼又痒。
可我从来没后悔过。
这身军装,已经长在了我的骨头里。
这片雪域高原,已经成了我的第二故乡。
直到第二十年,我四十岁那年,我接到了转业的命令。
因为腿伤,也因为年龄,我不再适合留在一线部队。
我脱下了军装,告别了那些情同手足的战友,告别了那片我用青春和热血守护了二十年的雪山。
我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的人生,仿佛画了一个圈,又回到了原点。
04
二十年,足以让一个县城,脱胎换骨。
当我走出火车站,看着眼前陌生的高楼大厦和拥挤的车流时,我几乎认不出,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
我凭着记忆,往家的方向走。
老旧的家属院还在,只是更加破败了。
我敲开家门,看到的是两张苍老得让我心疼的脸。
我爹的背,已经驼了,头发全白了。
我娘看到我,先是愣了半天,然后抱着我,嚎啕大哭。
“儿啊,你可算回来了……你可算回来了啊……”
我在家里住了半个月,哪儿也没去,就陪着我爹下棋,听我娘唠叨。
弟弟和妹妹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庭,日子过得不好不坏。
他们看我的眼神,有些陌生,也有些敬畏。
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在遥远的西藏待了二十年的“英雄”,一个和他们完全没有共同语言的亲人。
这种感觉,让我有些失落。
半个月后,我拿着转业安置的介绍信,去县民政局报到。
他们给我安排了一个工作,在县武装部当个干事,朝九晚五,清闲,但也一眼就能望到头。
我接受了。
对我来说,能陪在父母身边,已经足够了。
安顿下来后,我开始像个真正的游客一样,重新认识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家乡。
我走过已经变成商业步行街的小学路,走过被拆掉改建成中心广场的电影院。
一切都变了。
这天下午,我鬼使神差地,走到了那条小河边。
河堤被修葺一新,种上了柳树,成了市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可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顺着河堤一直走,走到了一家临街的面馆前。
那家面馆,我还记得。
二十年前,它就在这里。
那时候,我和李月最奢侈的事情,就是凑钱来这里,吃一碗两块钱的牛肉面。
我吃面,她喝汤,两个人都能吃得心满意足。
我站在面馆门口,犹豫了很久,还是走了进去。
店主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大爷了,换成了一对看起来很和气的中年夫妇。
“老板,来碗牛肉面。”
“好嘞!”
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目光不由自主地,望向了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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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我的瞳孔,猛地收缩了。
街对面的墙角下,坐着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身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破烂的衣服,头发像一团枯草,胡乱地纠结在一起。
她低着头,面前放着一个破了口的搪瓷碗。
有路人经过,会嫌恶地绕开,也有好心人,会往她的碗里,扔下一两个硬币。
她对这一切,都毫无反应,只是像一尊没有灵魂的雕塑,静静地坐在那里。
我的心,莫名地一紧。
虽然她看起来那么落魄,那么肮脏。
可我总觉得,她身上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面来了,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可我却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的目光,像是被磁铁吸住一样,始终无法从那个女人的身上移开。
老板娘把面放下,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叹了口气。
“唉,真是可怜哦。”
我回过神,喉咙有些发干,我试探着问了一句:“老板娘,那个人……是……?”
老板娘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惊讶,好像在说,你连她都不知道?
“外地来的吧?”她一边用抹布擦着桌子,一边说,“她啊,就是我们这儿原来老李家的闺女,叫李月。啧啧,当年可是我们县第一个考上北大的状元呢,风光得很呐!”
“轰——”
我的大脑,像是有个炸雷在耳边轰然炸响。
李月……
这两个字,像一把生了锈的刀,狠狠地捅进了我的心脏,然后用尽全力地搅动。
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一瞬间,冲上了头顶。
我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再也拿不稳手里的面碗。
“哐当!”
一声巨响,瓷碗重重地砸在了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滚烫的面汤和红油溅满了我的裤脚,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灼痛。
我的身体,我的灵魂,都已经麻木了。
我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动作太大,把身后的椅子都带倒了。
我死死地盯着老板娘,眼睛因为充血而变得通红,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
“你说……她叫什么?”
老板娘被我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
“李……李月啊……”
“她……她不是……她不是去了北京吗?她不是……”我语无伦次,完全无法将眼前那个乞丐,和记忆中那个骄傲得像白天鹅一样的姑娘联系在一起。
老板娘看着我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脸上的表情,变得既同情,又带着一丝神秘的惋ë惜。
她凑近了一些,压低了声音,用一种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音量,对我说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