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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促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位于浙江省衢州市主城区的智造新城,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有重点企业1100余家,产业工人11万余人。成立于2023年9月的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创新构建“执行﹢”涉企司法服务体系,通过司法硬核举措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提升涉企案件执行质效与企业满意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审执兼顾,加强源头治理
“感谢法院帮助我们圆满化解纠纷,让企业从困境中走出来……”2024年6月24日,签下协议的某纸业公司股东感动不已。
2023年,某纸业公司因股东内部股权不清晰、公司与股东之间互负债务、征迁款分配有分歧等原因,导致公司涉诉30余起。其中,公司股东董某向该纸业公司借款100余万元,经智造新城法院判决进入执行阶段。
“该纸业公司已停工停产,急切需要兑现权益,缓解企业困境。”就在执行案件承办人张诚一筹莫展之时,另一起正在审理的案件让“僵局”有了转机。
“我们同时又受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是某材料公司起诉该纸业公司支付资产收储款700余万元,而持有该材料公司100%股份的正是董某。”该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蒋建飞第一时间与张诚进行沟通。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蒋建飞和张诚按照“以执助调、以调促执”的思路,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周内,双方互付义务均履行完毕,一并解决了关联案件33件。
“为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我们构建贯穿诉讼全流程的审执协同机制,同时完善立审执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实现从被动执行向源头防控的转变。”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克长介绍,具体做法是在立案阶段强化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通过同步查控义务人财产降低后续执行难度;在审判阶段注重裁判可执行性,法官在作出判决时需明确履行期限与责任,并对可能进入执行的案件提前研判执行风险;在判后阶段建立履行督促机制,由原承办团队跟进义务履行情况,对具备即时履行条件的案件推动当庭兑现,将执前督促程序前置,通过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等方式释明法律后果,促使义务人主动履行。
据统计,今年以来,智造新城法院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案件378件,同比上升24.3%,申请财产保全后履行190件,256件案件通过审执联动予以顺利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额9500万余元。
刚性约束,提升强制效力
“法官,非常感谢你们,帮助我们顺利收回土地……”2025年2月27日,在一处2000多平方米的停车场内,智造新城法院执行干警互相配合,拉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对照场地平面图反复确认腾退范围。
2020年,某经济开发公司将面积为2251平方米的场地租赁给某山庄,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至2023年5月11日。然而,合同期满后,该山庄拒不履行清理移交义务,长期非法占用土地。
2024年7月3日,经济开发公司向智造新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责令该山庄立即交还涉案土地,并支付延期占用使用费。然而,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山庄仍拒不履行义务。2025年1月22日,经济开发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涉及转租关系,执行难度较大,但法院将坚决采取强制手段,确保司法权威不受挑战。”执行干警张景超表示。经调查,被执行人某山庄经营者郑某在租赁期间擅自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金某用于停车场经营。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金某要求腾退,但其态度强硬,声称“已支付租金,搬离影响生意”,拒不配合执行。
为破解执行僵局,智造新城法院联合管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多次组织调解,向金某释明法律后果:“你虽非案件当事人,但占用行为直接阻碍司法执行,法院有权强制清场。若坚持抗拒,不仅生意受损,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2月27日,智造新城法院执行局出动12名干警、3辆警车,对涉案场地开展强制腾退。执行人员依法对停车场内车辆、杂物进行清理,仅用半小时便完成腾退,将土地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智造新城法院持续强化执行力度,一方面,采取冻结财产、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另一方面,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运用网络查控系统、信用惩戒机制、司法拍卖等手段提升执行效率,确保执行到位。
2025年以来,智造新城法院在“执护营商”涉企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中,累计腾退房产23处、土地50亩,执行到位金额近亿元。
柔性执法,助企纾困解难
“三年没要回来的钱,法院七天就帮我们解决了!”2025年5月19日,智造新城法院通过柔性执法,仅用一周时间就成功化解了一起标的额为70万元的工程款纠纷。
2022年7月,衢州某消防公司与上海某建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工程款。2023年9月工程验收后,上海公司虽确认结算金额87万余元,但以“质量瑕疵”为由拒付尾款。尽管衢州公司多次整改并复验合格,对方仍迟迟不付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上海公司需支付70万元,但到期后仍未履行。2025年4月,衢州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冻结了上海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企业负责人此时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先垫付10万元,并请求给予一定的缓冲期。
“我们不是故意拖欠,只是资金周转确实困难。”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向执行干警解释,“如果账户一直冻结,公司可能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执行干警调查后发现,上海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只是短期资金紧张。考虑到若直接强制执行可能导致企业停产,执行干警决定采取灵活措施,一方面组织双方协商,让衢州公司了解上海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还款计划;另一方面,在确保债权安全的前提下,申请执行人同意由法院解除了账户冻结,让上海公司能够融资还款。
账户解封次日,上海公司便通过供应链融资筹到资金,70万元欠款一次性付清。企业负责人感慨:“法院的灵活处置让我们重获生机!”
目前,该企业不仅恢复了履约能力,更因及时修复信用获得了新订单。衢州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法院执行效率表示满意:“既拿到了钱,又维系了合作关系。”
智造新城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中推行柔性执法模式,通过“警示﹢提醒”双轨机制,源头化解执行纠纷,护航企业稳健发展——
一方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化执行团队配置,建立专项督办台账,2025年以来高效执结涉企案件206件,帮助企业回笼资金6200余万元,平均执行周期压缩至16.98天。
另一方面,实施“审慎执行五原则”,针对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灵活采取“活封”“活扣”、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式执行方式,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实现债权人权益兑现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双赢;实施“惩戒预警”机制,预留履行缓冲期,同时以法律文书明确后果,既体现司法权威,又彰显温度。
“为优化信用监管机制,我们还建立了失信审慎认定制度,对提供有效担保或足额保全的企业原则上免予失信惩戒或设置信用缓冲期,并构建信用修复体系,通过分级修复机制帮助企业完成信用重塑,形成‘信用修复—正向激励’的良性循环。”衢州智造新城法院副院长郑芳俊表示,下一步将深化涉企执行机制改革,完善“预警—执行—修复”全链条服务,以更精准的执行举措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周凌云 姚晴佩 童睿)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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