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知的举动
引发一起火灾
近日,一名电动自行车车主
被行政拘留11日
据上海消防9月1日公布的
8月份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
8月初
在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
一住宅小区的非机动车棚内
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
直接财产损失约10000元
(资料图,图文无关)
据悉,这辆电动车于2019年8月
在实体店购入
车主自行对车辆进行了改装
使其同时搭载了
60V铅酸电池和60V锂电池
以切换使用
该电动自行车起火时
处于停放未充电状态
起火原因为锂电池热失控
(资料图,图文无关)
公安机关依法对车主作出
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阿消提示
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极其危险
阿消呼吁广大群众
不要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针对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易被篡改,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的问题,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强化了防篡改要求。
大家一定要避免蓄电池
超期使用、“带病”运转
更换应到正规渠道
购置原装电池
不买“三无”产品
若发生火灾
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
同时
各大线下线上门店要加强监管
不得提供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服务
将事故隐患
掐灭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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