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通知会犯什么罪__虚假报道重大案例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最高可判两年
针对江淮汽车的报案和警方立案调查,《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如果确认存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犯罪事实,除了刑事处罚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者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江淮汽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停止侵害、赔偿商誉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等。”苟博程说。
不过,目前警方的立案并不意味着嫌疑人确认犯罪。《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段慧传律师表示,公安机关立案后,会采取一系列的技术侦查工作。在该涉嫌罪名之下,报案人江淮汽车也需提供用于证明涉嫌犯罪行为给其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相关证据。
“当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则公安机关经侦查终结后,可能依法撤销案件。”段慧传说。
编造传播涉企网络谣言,下月起最高可罚500万元
近年来,车企频频遭遇网络谣言侵害。今年6月8日,蔚来法务部发文表示,近期,安徽省公安厅通报侦办相关涉蔚来公司谣言案件结果,涉及造谣蔚来被收购、冒充蔚来员工散布不实经营信息等,多名违法人员已被行政拘留和处罚。此外,比亚迪、理想、广汽等车企也都曾表示遭遇过网络谣言的攻击。
涉企网络谣言已成为侵蚀企业信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营商环境的痼疾。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捏造、传播涉企谣言,或为博人眼球、吸粉引流,或以有偿删帖、舆情敲诈等手段牟取暴利,还有的只是为了打击报复,就肆意编造传播企业或企业家谣言,不但损害企业声誉,还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目前,我国涉企网络谣言治理已构建起民事侵权责任、行政处罚措施、刑事犯罪惩治协同发力的立体化法律体系。
“尤其是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经营者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将面临最高500万元的罚款。”段慧传说。
企业应第一时间进行全链条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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