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组套管理办法(附申请表、评审表、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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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组套管理办法

导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169号)等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各临床科室的指导,在满足诊疗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少够用”的原则科学设计本科室检查检验项目组套,不断优化组合方式。为此,杏林职苑特编制《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组套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原则、组织管理与职责、项目组套梳理与论证、日常应用与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并附申请表、评审表、监测表模板,可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一、总则

二、管理原则

三、组织管理与职责

四、项目组套梳理与论证

(一)梳理与论证频次和范围

(二)论证流程

五、日常应用与监督管理

(一)教育培训

(二)信息化管控

(三)监测与公示

(四)督导与整改

六、附则

附件1:检验检查项目组套新增/修订申请表

附件2:检验检查项目组套论证评审表

附件3:检验检查合理应用监测指标汇总表(示例)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本院检验检查项目组套(以下简称“项目组套”)的管理与应用,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轻患者负担,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及临床路径管理等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定义

本办法所称“项目组套”,是指本院为特定疾病、特定人群或特定临床场景(如入院、术前等)而组合设置的系列检验或检查项目包的统称。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开展的各类检验检查项目组套的新增、调整、审核、应用和监督管理。

二、管理原则

项目组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循证医学原则:组套内所有项目必须具有充分的临床意义和科学循证依据,严禁将临床意义不足、缺少循证医学支持的项目纳入组套或用于临床诊疗。

2.临床必需原则:检查检验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临床诊断、治疗或预防(筛查)价值。

3.最少够用原则:在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前提下,杜绝不必要的项目组合,避免过度检查、重复检查。

4.动态优化原则:根据临床需求变化、新技术发展和医保政策调整,定期对现有组套进行评估和更新(调整、淘汰等)。

三、组织管理与职责

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本院项目组套管理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项目组套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2)审定项目组套管理办法、流程及评价标准。

(3)组织对全院现有及新申报的项目组套进行审核和批准。

(4)解决项目组套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本专《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分级管理指引》包括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分级管理制度、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入院审查决策制度、临床科室检查检验项目申请单抽查和点评制度、检查检验项目开具超常预警制度等内容。欢迎将本专栏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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