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4岁,丧偶10年,晚年想找个搭伙老伴,我只有四个条件,过分吗

分享至

注:本故事为网友投稿,所有情节均为真实事件,为保护投稿人隐私,文章所有中的人名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

口述人:张女士 撰稿人:清风明月

今年我 54 岁,老伴走了整整 10 年。上个月女儿带着外孙来看我,临走时拉着我的手说:“妈,你一个人住太孤单了,要不找个伴儿搭伙过日子吧,互相有个照应。” 我看着女儿泛红的眼眶,心里暖了又酸 —— 这 10 年,我把日子过得像一潭死水,不是没想过找个伴儿,可总怕遇不到合适的,更怕别人说我 “一把年纪了还折腾”。直到最近,小区里跟我同龄的张姐找到了搭伙老伴,两人一起买菜、散步、跳广场舞,那股热闹劲儿,让我终于下定决心:晚年想找个搭伙老伴,我只有四个条件,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过分。



我和老伴是自由恋爱,年轻时他在工厂当司机,我在纺织厂当女工,两人工资不高,但日子过得热热闹闹。他会在我夜班回来时,把饭菜温在煤炉上;我会在他出车前,把换洗衣物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包里。后来女儿出生,家里更热闹了,他下班回来会抱着女儿举高高,我在旁边笑着做饭,那时候的日子,连空气都是甜的。

可天有不测风云,老伴 44 岁那年,出车时遇到了车祸,当场就没了。我永远记得那天,工厂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说 “你爱人出事了”,我脑子里 “嗡” 的一声,当场就晕了过去。醒来后,看着老伴冰冷的身体,我哭得撕心裂肺,觉得天塌下来了。那时候女儿才 12 岁,抱着我的腿哭着说 “妈妈,我要爸爸”,我只能咬着牙,把眼泪咽回去 —— 我知道,我不能倒下,我得撑起这个家,把女儿养大。

接下来的 10 年,我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白天在纺织厂上班,晚上回来给女儿做饭、辅导作业;女儿上高中后,我每天凌晨 4 点就起床,去早市摆摊卖袜子,补贴家用;女儿考上大学,我又找了份家政的工作,周末去给人打扫卫生。那些年,累得直不起腰的时候,我也想过要是老伴还在就好了,可每次都只能对着他的照片默默流泪。

现在女儿成家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虽然经常来看我,但也有自己的难处。去年冬天我感冒发烧,一个人躺在床上,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只能挣扎着起来给自己煮点粥。看着窗外飘着的雪花,我心里空落落的 —— 原来人老了,最害怕的不是没钱,而是身边没人照顾,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女儿提议我找个搭伙老伴后,我琢磨了很久。我不是想再婚,就是想找个伴儿,一起搭伙过日子,互相有个照应。我也打听了身边几个找搭伙老伴的朋友,有的因为没说清条件,后来闹得不愉快;有的因为太迁就对方,自己受了委屈。所以我想,找之前得把条件说清楚,省得以后麻烦。我思来想去,就定了四个条件,不知道算不算过分。



第一个条件:不住我的房子,也不去对方的房子,咱们一起租个两居室住。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和老伴年轻时攒钱买的,两室一厅,虽然不大,但每个角落都有我和老伴的回忆。女儿说过,这房子以后留给外孙,我也想留着这份念想,不想让外人住进来,破坏了这份回忆。而且我也不想去对方的房子住,毕竟那是对方的家,住着不自在,万一对方有子女,难免会有矛盾。

我觉得一起租个房子挺好的,两居室,一人一间,既有自己的空间,又能互相照顾。房租咱们平摊,水电费、燃气费也一起分摊,谁也不占谁的便宜。这样大家都自在,也不会因为房子的事情闹矛盾。之前小区里的王哥找了个搭伙老伴,王哥让女方住到自己家,结果女方的儿子经常来蹭饭,还想让王哥把房子过户给女方,最后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不欢而散。我不想走他们的老路,所以这第一个条件,我觉得很有必要。

第二个条件:每月各自拿出 2000 块钱,作为共同生活费,剩下的钱各自保管,互不干涉。

我现在每个月有 3000 多块钱的退休金,平时省着点花,也够自己用。找个搭伙

付费解锁全篇
购买本篇
《购买须知》  支付遇到问题 提交反馈
相关推荐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